文◎李永然律師
台灣原本是一風俗善良的美麗寶島,但因為「有些人」好吃懶做貪財,竟然不循「正道」,利用台灣人的善良,「企業化」、「科技化」、「組織化」、「國際化」地進行詐財,讓台灣人民生活在必須處處防備的環境中。
由於「詐騙」環伺,民怨迭起,政府也推出「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也加緊審查「打詐新四法」,包括「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註1)、「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等(註2);銀行也為強化防範「信用卡詐騙」,爭取攔截詐款金流的最後時間,「銀行公會」擬將「遊戲點數」、「錢包儲值」、「電子禮券」等三類信用卡消費延後24小時才生效(註3)。足見台灣對於「詐騙泛濫」已經進入風聲鶴唳,政府機關、金融機構及立法院也都全面動起來,民眾自身也必須注意預防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