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導,在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與台灣稅法學會共同主辦「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是玩真的嗎?」研討會上,與會專家學者對於目前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多所質疑未能落實保護納稅者的權益,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冲列舉五大爭議點表示:納保法袒護稽徵機關,有失立法目的。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自民國106年12月28日上路以來,這部「為落實憲法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及其他相關基本權利之保障,確保納稅者權利,實現課稅公平及貫徹正當法律程序」而制定的法律,民眾仍然感覺很陌生,其實《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與你我生活息息相關,永然文化為了讓民眾了解賦稅人權與身為納稅者的權益維護,特出版《別讓權利稅著了--簡單讀懂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一書,希望讀者能藉由本書的內容,進而了解並運用,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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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0日電電公會舉辦「2018年中國大陸地區投資環境與產業發展調查」記者會,李永然律師以執行委員身分出席,多家媒體也針對此次調查結果,大陸台商目前在陸投資的困境及對政府的建議加以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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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摘自中時電子報 記者林汪靜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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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0日晚間,李永然律師出席如意讀書會八月份月例會,此次會中研讀的是周梅森著《人民的名義》,大家分享交流讀後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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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執行律師業務將近四十年載的歲月,處理過的法律案件類型廣泛,也經常接觸繼承相關的法律事宜。現今財產繼承的複雜程度跟我當年剛執業那時相當不同,當時台灣社會和經濟普遍不富裕,環境也比較純樸,與今日相較之下,財產問題處理起來較為單純。

  現今的台灣已邁入21世紀,人與人之間的往來已不如從前那般親暱,人際關係變得疏離,人的想法多變,親情淡薄了不少。近年來,台灣企業家們的家族爭產消息層出不窮,諸如此類的糾紛時常能在報章媒體上看到,由此可知,提前做好財產規劃分配是非常重要的!完善規劃身後遺產,尤其要做好企業的經營權分配,預立「遺囑」並進行遺囑信託,做好成功的財產分配,以杜絕子女將來的紛爭。前車之艦,須謹記在心,漫長的繼承糾紛只要我們提前規劃,就能做到有效的預防!

  現今世界國際化的結果,全球皆能互通有無,財產已不再僅侷限於一地,世界各地皆能置產,財產繼承的問題因而變得更加複雜。以台商為例,由於兩岸交流互動頻繁,不少台商與大陸地區人民結婚或在大陸地區投資置產,日後即會衍生在大陸繼承之相關問題,此時就有必要了解中國大陸的繼承法規了。兩岸的政策、法規、民情皆有所不同,這些差異不可避免地會帶來衝突,但是只要對兩岸的繼承相關法規及「遺囑」運用詳細了解,即可以將這些衝突降至最低,甚至避免糾紛的發生,因此本書也特別附帶對中國大陸之繼承問題為讀者詳加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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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0日下午2時,李永然律師出席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舉辦的《高質量發展迎商機》新書發表會,由郭台強理事長主持,許介立丶許士軍丶高長丶林經甫丶呂鴻德⋯⋯等人均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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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永然律師.陳宜鴻律師

【案例】
  佳和食品公司於民國105年因為用「台大」字樣賣礦泉水,被國立台灣大學指控侵害商標權,一審被智慧財產法院判賠新臺幣(以下同)8萬250元;業者不服判決提上訴,反被查出公司直至去年2月仍在製造販售侵權商品,結果第二審再遭智慧財產法院判決敗訴,賠償金也增加到15萬130元。全案判決確定不得再上訴。法院調查,「台大」商標是既有名詞,消費者會直接將其視為指示及區別來源的標示。佳和食品公司在礦泉水瓶身正面使用「台大」字樣並放大比例,雖然設計上採用框線形塑,並在「台」字的「口」內置入水滴圖形,與台灣大學註冊的標楷體「台大」、書法字體「臺大」有別,但2者讀音、觀念均相同,仍有混淆消費者認知的疑慮,法院認為佳和食品公司之侵權行為屬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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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8月28日晚間,李永然律師出席台北市傑人會會員大會,會議由胡淑文會長主持,張前總會長也出席,會中李永然律師上台致詞並與會友們一同慶生,氣氛十分熱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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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8日下午2時,李永然律師與宗教界人士赴行政院拜會卓榮泰秘書長,建議我國宜優先訂立宗教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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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8日中午12時30分,為宗教基本法的訂立,李永然律師與宗教界人士一起前往立法院拜會林岱樺委員丶馬文君委員請求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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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8日上午11時,李永然律師再度返回母校中正高中,參加高一同學的新生訓練,為現場807位學弟妺演講《青年如何邁向成功》,分享自己在高中學習及成長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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