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7日,我隨著所屬的兩岸經貿交流權益促進會前往宜蘭舉辦會員秋季一日遊活動,行程包括宜蘭大同鄉的泰雅族松羅部落步道、祥語有機農場、手工炒茶DIY等。

步道沿著松羅溪而行,林蔭蒼蒼,溪水淙淙,沿途植物茂密繁盛,於小徑中漫步欣賞豐富的原生植物、聆聽潺潺流水聲,並接受芬多精的洗禮,真是一大享受啊!步道全長2公里,來回需2~3小時,我們多數人因為時間關係無法全程走完,甚為可惜,未來若有機會,我必再前往一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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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9月24日自由時報 A12版記者陳炳宏所撰「落實居住正義 巢運邀總統夜宿仁愛路」報導,「巢運」團體在總統府前公布一九九九年無殼蝸牛運動十週年時夜宿忠孝東路活動,當年的台北市長馬英九到場與民眾坐在一起。巢運團體呼籲如今還在口口聲聲要追求「居住正義」的馬總統,應在「一○四、夜宿仁愛路」巢運活動中,回娘家參與民眾夜宿活動,落實「讓青年住得起台灣」。巢運並且發表五大訴求,包括「居住人權入憲,終結強拆迫遷」、「改革房產稅制,杜絕投機炒作」、「檢討公地法令,停建合宜住宅」、「廣建社宅達五%,成立住宅法人」及「擴大租屋市場,制訂租賃專法」。

  筆者認為政府應當正視「公營住宅」或「社會住宅」興建,從供給面著手,讓營建業或建築業參與興建,來創造出內需並且帶動經濟;而非只知從「稅賦」或「利息」作需求面的控管,以避免傷害了經濟發展及從業人員的就業機會。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巢運沒必要再舉行活動了,因為行政院院長已經具體回應要廣建「社會住宅」,而且目前台灣的房市已急凍,政府只要認真執行現有的「稅務政策」及《住宅法》,而不避再浪費社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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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9月26日下午3時,李永然律師前往中華救助總會,參加該會第29屆第11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會議由張正中理事長主持,理監事李永然、簡漢生、徐少萍、朱鳳芝、黃書瑋......等人均出席聽取會務報告,會中並贈送每位理監事一本由該會出版的「回眸--大陸配偶心情手札」,李律師表示將利用時間來好好閱讀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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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序

  我國自民國84年6月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總統於同年6月28日公布施行以來,該條例對於台灣公寓、大廈社區的運作起了極大的作用。

  該法律歷經數次修正後,益臻完善,余執行律師業務,長期關注此一法律及相關法令的制定與實務運作,並協助地方政府舉辦公寓大廈法令宣導,無非希望台灣的公寓大廈社區能更健全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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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9月19日下午5時,李永然律師以兩岸經貿交流權益促進會理事長、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身分出席了由國立台北大學兩岸四地法制研究中心及中華民國台灣法曹協會共同主辦的「兩岸經貿及台商權益保障與司法救濟」座談會,並擔任引言人,出席的人士包括兩岸的專家學者,台灣方面有:江藍、李念祖、李永然、張松鈞、陳彥良、陳榮傳、陳嘉琪、黃紫玉、蔡碧松、鄧岱賢及魏艾;大陸方面則有:于鳳英、李新京、鄧建生、王淑賢、郭衛、陳平、安鳳德、辛振興、樊文禎、楊玉杰、尹振東、張朝陽、王慧及呂卉等人.針對此一議題加以討論,會議至下午6時30分順利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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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獲聘為中華民國企業經理協進會第三十二屆「國家傑出經理獎」法務經理類複審評審委員暨召集人,並於2014年9月23日上午10時,與蔡明誠教授、黃日燦律師並同出席該會第三十二屆「國家傑出經理獎」選拔複審會議,評選法務經理類得獎人,會議至上午11時順利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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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9月24日上午10時,李永然律師出席財團法人台灣民主基金會第四屆第五次董事暨監察人聯席會議,會議由王金平董事長主持,林永樂、楊進添、葉金鳳、葉毓蘭、劉文雄、高育仁、李永然......等董監事均出席,聆聽各項會務報告及會務討論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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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9月23日晚上7時,李永然律師出席台北市國際傑人會第25屆第1次會員大會,了解討論會務並參加為會員舉辦的慶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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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9月11日經濟日報 A14版記者陳美珍所撰「買建築改良物 登記才退稅」報導,營利事業購買建築改良物,必須在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之後,才可以申請退還屬於固定資產部分溢付的營業稅。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9條第1項第2款規定,營業人申報因取得固定資產而溢付的營業稅,應由主管機關查明後退還。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由於「取得」不動產產權,依據《民法》規定,不動產非經登記不生效力,因此營業人在購買建築改良物,申請退還溢付營業稅款時,必須俟辦妥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登記,取得建築改良物後,才符合退稅資格。反之,在未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前,國稅局認為並不符合「取得」固定資產的要件,無法申請退還溢付營業稅款。

  筆者認為國稅局針對退稅的案件都採取實質審查,民眾如要申報退稅,一定要熟悉相關法令以及退稅的要件,缺一不可,以避免申請退稅時因條件不合,而遭致駁回,也建議民眾辦理相關手續前,先詢問專家來避免日後無法退稅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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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9月11日中國時報 A8版蔡百蕙執筆:「魯爾驚豔:工業城變文化之都」報導,德國魯爾區是世界知名工業區轉型典範,面積廣達4千多平方公里(相當8分之1個台灣)的「重工業區」,從破敗荒廢的高汙染土地,轉變為生態綠地,並以新能源與創意產業,取代傳統工業,最後一座礦廠將於西元2018年關閉,屆時老舊工業將完全走入歷史。西元1850年代發現高品質煤礦礦脈的魯爾區,曾是歐洲最大工業區,全盛時期有高達250座礦廠。西元1970年代末期,魯爾區鋼鐵廠與煤礦廠陸續關閉,大量工人失業,加上百年來重工業的汙染,生態環境瀕臨毀滅的邊緣,逼得不得不轉型。西法倫邦政府於西元1989年做了一個有遠見的決策,成立「國際建築展覽公司」(IBA),以10年時間用國際比圖的方式,收集民間各種提案,這個廣徵創意的作法,奠定了魯爾區轉型成功的基礎。

  IBA更新案重視生態環境永續,以及工業歷史文化的傳承。以杜伊斯堡(Duisburg)改造為例,當地居民希望在兩百公頃的廢地上,有一座都會景觀公園,於是,在保存既有資源原則下,廢工廠成為主題展覽館;鋼鐵廠房混凝土外牆,改造成攀岩訓練場;舊瓦斯槽變成潛水及救難訓練場;削掉一半鐵皮的廠房,也變成一個露天音樂舞台,一個個舊空間注入了新生命。在相同概念下,礦區內許多舊廠房,陸續變身為博物館、藝廊、劇場、高級餐廳、電影製片場和工業設計展覽中心等等,大多數礦工轉行服務業。在保留舊工業歷史的情況下,發展出蓬勃的新工業文化,魯爾區於西元2010年獲選為歐洲的文化首都。誠然,台灣要參考魯爾經驗,不應只侷限於空間的改造過程,讓魯爾區轉型的民間創意收集方式,以及改造案表現出的智慧與遠見,能夠更長遠地思考這塊土地對國家未來的意義所在,更值得深思與借鏡。

  筆者認為台灣也開始懂得如何運用過去工業建物做為文創藝術空間,例如台北市華山藝文中心、松山文創園區,高雄市的駁二特區,每到假日都會吸引許多民眾或觀光客前往看展或拍照。事實上台灣仍有許多可以大規模開發利用的工業區舊址,以魯爾為借鏡,塑造出屬於台灣自己的文化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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