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國102529日工商時報A3版記者于國欽的報導,內政部為了加速變更流程,從民國102528日起,都市土地中有關重大計畫工程用地、重大投資用地的變更,將由「二級二審」改採「一級一審、聯席審議」,預估可以節省一半的審查時間。

     經建會主委管中閔表示,該項簡化具有「宣示性」的措施,不會隔天產生作用,但可以讓外界了解政府正往鬆綁的方向走,具有很重要的宣示效果。內政部官員表示,現行「非都市土地」裡的使用分區變更已經是「一級一審」(30公頃以下地方審、30公頃以上中央審),但是都市計畫土地仍採二級二審,本次修改將都市計畫土地裡的重大計畫工程用地、重大投資用地變更簡化為一級一審、中央地方聯席審議,可望節省一半的審查時間。

     過去常常有業者向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申請開發許可,結果審了半天才發現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同意,根本浪費時間,將來將避免這樣的情形發生。至於重大計畫工程、重大投資案件的認定,內政部長李鴻源則表示,將由行政院來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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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民國102530日工商時報A23版記者曾麗芳的報導,台中草悟道特區、美術綠園道、科博綠園道、太原和雙十綠園道一帶,因為條件絕佳,吸引了由鉅、鄉林、國泰、勤美、麗寶等重量級建商搶進推案。

     鄉林不動產研究室調查,台中共有543處公園、22條綠園道,其中又以科博館到勤美誠品綠園道、市民廣場延伸到國美館的綠色走廊「草悟道」綠廊道最夯。民國102年上半年國美館由由鉅建設推出百億大案「由鉅大恆」和勤美建設「勤美天地」百億大案,國泰建設也於去年七月買下科博館植物園道附近800多坪土地積極規劃推案。鄉林建設則是在經歷20年時間整合土地之後,在綠園道的景觀首排推出「鄉林科博綠園」,以「獨棟、一層一戶、一戶150坪」為訴求,已有許多老客戶搶先預約。

     許多建商都嗅到這股「綠園道商機」紛紛調整推案重心,搶攻鄰近綠園道的土地,除此之外,北區的雙十字園道、太原綠園道也成為建商獵地重點目標區,麗寶建設在北區中友百貨商圈的雙十園道旁就砸重金購得2塊土地,先建後售且已經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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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日下午1時30分,位於淡水的天元宮與「永然法律基金會」合辦「法律講座」。此次由我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文賢顧問一起演講「買賣及繼承的不動產登記」,講到下午3時15分,後面進行Q&A,提問的聽眾很多,我們也逐一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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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1日下午,我與內人一起前往位於新店的聖弘寺,該寺我每年都會前往,住持表示6月1日有誦法華經並且浴佛,我及內人乃於6月1日下午驅車前往,真智法師也很熱情地款待,非常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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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1日上午9時,李永然律師前往台大凝態科學中心暨物理學館國際會議廳,參加台北律師公會所舉行的活動。
此次由鄭傑夫法官演講「破產與公司重整實務問題」,活動至12時結束,鄭法官實務經驗豐富,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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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民國102529日經濟日報A4版記者陳美玲、吳泓勳和黃啓菱的報導,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於民國102528日標售全台11宗地上權標案,總共有五筆脫標,脫標率約45.4%。其中又以台北市羅斯福路商業區土地,志嘉建設以總價新台幣9.67億元拿下創下全台地上權標售新天價,換算每坪單價為新台幣548.3萬元。

     志嘉建設總經理張耀仁表示,該位於羅斯福路、福州街口國語日報大樓南側的土地,未來將打造為精緻住宅,銷售價格將是區域行情七折,全案預計第四季推出、2015年完工。業界推估已周遭新建案新台幣170~180萬一坪的開價來算,未來志嘉建設價格應在每坪新台幣120萬元左右,總銷約2324億元。張耀仁並表示台北市開發素地越來越少,都市更新又牛步化,地上權的產品接受度將會越來越高。

     台灣房屋執行長劉怡蓉則說,該土地使用分區為商二,容積率630%,以每坪容積單價87萬元來算,加上建商造價及相關成本,售價應至每坪新台幣95100萬元以上才有利潤,顯見此次高價脫標顯示建商看好該區未來房市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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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5月30日下午6時30分,如意讀書會舉行5月份的例會活動。此次主題是「記得你是進--哈佛的最後一堂課」,李永然、謝心味、涂代書、呂毓卿、林智慧、郭文斌......等人均出席。
  此書由天下雜誌所出版,內容很棒,大家發抒讀後心得,頗受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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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工商時報A22版記者林淑慧的報導,財政部賦稅署為了避免有心人利用合意解除買賣契約,將不動產售予第三方規避奢侈稅,賦稅署表示所有權人銷售持有兩年內的不動產完成移轉登記,除了行使「法定解除權」解約者,否則以繳入國庫的奢侈稅不予退還。

     有鑑於近期國稅局查獲一案例:「甲君出售持有期間在一年內的都市土地給乙君;乙君持有土地未滿一年,也想出售給丙君,乙君為規避繳納奢侈稅,就與甲君商量,先與甲君解除原契約,在由甲君直接將土地賣給丙君。」依據原本的解釋,乙君不但不用繳奢侈稅,甲君也可申請退稅。

     但賦稅署副署長許慈美表示,因為解約狀況不一,為了稅制穩定性,決定一致性處理,目前可以退還已繳納奢侈稅的處理情形包括:一、在辦理產權移轉登記前,雙方即解除合約者,可退還奢侈稅。二、若已辦竣產權移轉登記,買賣雙方若屬「合意解除」契約者,將不退稅;若是因行使「法定解除權」而解約者,才能退還奢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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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8日上午,上海市海峽兩岸交流促進會參訪團由常務理事鳯懋倫率領赴永然兩岸法律事務中心拜訪並進行座談交流,一行人包括理事紀昌榮、黃來紀、宋錫祥、程維榮、傅泉勝等6人,由我(即永然兩岸法律事務中心創辦人)永然兩岸法律事務中心召集人黃介南律師等人親自接待,並邀請台灣海峽兩岸人民服務中心執行長李俊敏一同參與座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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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5月26日下午6時,李永然律師前往慈祥獅子會,為獅友們演講「保障婦女相關權益之法律知識」,會友們反應熱烈,李律師並贈送在場每位獅友一本「執業的啟示與修持--李永然律師探究辦案見聞的真實義」。
  此次的演講內容大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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