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潔珵(玉涵)輯,福智之聲出版社出版
本書作者先提到「功過格之書」,他於書中提及「台彭司令」是記帳簿之人,而天帝、閻羅則是算帳簿之人,陽報陰報,降殃降祥,結帳簿之時。作者透過此書要世人修善止惡。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2年10月31日中午在喜來登飯店17樓,我與李廷鈞地政士一同宴請中國法政大學的符啟林教授,在座還有林清文教授陪同。符啟林教授專研房地產法律,多次來台灣訪問,此次來訪預計停留三週,席間也與符教授談及此次台灣之旅的心得,賓主盡歡。

李永然律師在李廷鈞地政士陪同下宴請符啟林教授 圖1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由於兩岸交流密切,台商在中國大陸經商日益增加,而台灣民眾赴中國大陸求學、通婚也不少,因而與中國司法愈來愈有關聯!
  而中國大陸的司法正在起步階段,與台灣已歷經多次的司法改革不同,大陸司法需改革之處不少,中國大陸已正視此一問題,日前大陸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中國的司法改革」白皮書,我也找到了一本,我一定要研究一番,順便再提些意見,希望大陸的司法改革能逐步推進,真正扮演公平正義的角色!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2年10月28日是一個大喜之日,中午友人孟昭光之女孟令媛出嫁,而友人郭岳之子郭凱威則於晚上娶新娘。
  他們的婚宴我均出席了,在孟昭光之女的婚宴上,我見了許多傑人會的友人;而郭岳之子的婚宴上,我則見到許多過去青年日報的好友及北投登山的朋友。
  人生相聚是緣份,把握每一個良好的機緣,豐富生命的意涵!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民國97年11月6日,因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先生來臺訪問,於臺北市市立美術館前發生群眾包圍示威,以及嚴重之警民流血衝突等事件。
  當時李永然律師之子--就讀臺灣大學的李廷鈞先生,本在學校圖書館準備考試,回家前先行前往士林夜市購買宵夜,因見美術館前聚集大批群眾而稍事駐足,停留期間並未有任何滋事或暴力行為,卻遭警方烏龍逮捕。然而經檢察官調查相關證據並釐清事實後,已於民國97年12月25日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度偵字第23844號偵查終結,予以李廷鈞先生不起訴處分,證明李廷鈞先生實為被害人,絕非當日滋事之暴力份子,各大新聞媒體更已大幅為澄清之報導。詎料劉丁妹女士於97年11月14日於其所屬部落格發表並持續放置貶損李永然律師及李廷鈞之名譽之文章,誣指李廷鈞先生丟擲汽油彈,其內容未經查證即恣意發言,任意栽贓,實已涉嫌《刑法》之「加重誹謗罪」、「公然侮辱罪」及《民法》之侵權行為責任。
  對此,李永然律師日前委託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以(101)(10)然法三字第1319號律師函通知劉丁妹女士,儘速移除前述侵害李永然律師及李廷鈞先生名譽之文章,並已獲劉丁妹女士之善意回應,立即移除文章。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由中華仲裁協會出版的「海峽兩岸經貿仲裁論文集(三)」,內容集結眾多專家學者有關兩岸仲裁議題的文章,我與吳任偉律師合著的「淺談兩岸財產保全制度」一文亦收錄其中。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2年10月27日~28日一連兩天在台北市中華民國仲裁協會,舉行2012年兩岸仲裁人(員)講習,我與陳希佳律師二人擔任10月27日第一場之授課,我主講的題目為「大陸仲裁裁決在台認可與執行之案例評析」,課程共三小時,開幕式由李念祖理事長與李虎副秘書長共同主持。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2年10月26日第十二屆海峽兩岸經貿仲裁研討會在台北市舉行,此次由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主辦,北京方面在王剛局長率領下二十餘人來台北進行交流。
  此次研討會議題二「兩岸民間投資人對投資地政府間(P to G)爭議之解決」,由我與大陸嚴思憶教授二人共同主持,並由朱麗容、吳必然、王彥君、張玉林四人共同與談。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天元宮坐落於新北市淡水區水源里,近三年多以來,與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共同舉辦「天元生活法律講座」,每次講題皆攸關民眾權益,參加者相當踴躍。另外,也由善心人士捐印出版「天元生活法律手冊」,至今已出版三冊,獲得讀者熱烈迴響。

  而本次的手冊主要則是以「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益」為主題,由本人、本所同仁張謀勝律師及永然地政士事務所的李廷鈞地政士共同編寫。在「不動產」方面,內容包括民眾對實價登錄的應有認識、辦理不動產信託的相關問題、出租房屋的法律須知、管理費與公共基金以及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的相關問題;在「其他財產權益」方面,則是對於《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和債權確保方面做介紹。希望讀者能從本手冊中吸收關於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益的法律知識,俾增進對這方面的認識,將來若遇到相關問題時,不致於求助無門。

  俗話說:「法律不是保障好人,也不是保障壞人,是保護懂法律的人。」希望可以透過這本手冊的發行,推動法治教育、普及法律常識,讓大家都能對法律有基本的認識,才不會因為不懂法律而無辜受害、受騙。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2年10月25日下午4時,律訓所第20期第4梯次14名學員至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見習與座談,由李永然律師為學員演講「律師事務所管理」,內容包括:律師業還有美好的前景嗎?以何種心態執行律師業務?實習階段及剛入行,應如何為自己奠基?如何維持與指導律師、雇主律師間的良性互動?如何找到律師業的藍海?如何累積人脈?如何為自己建立專業形象?等,並邀請田欣永律師與學員分享自身的經驗。會中並贈送每位學員「台商在大陸投資權益控管手冊」法律手冊及永然書訊1本,會議結束後,李律師並與所有學員們一同合影留念。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