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ov 05 Mon 2012 10:07
李永然律師與簡嘉宏律師前往天元宮演講
- Nov 05 Mon 2012 09:43
李永然律師出席中國國民黨第18屆中央評議委員第4次會議
- Nov 02 Fri 2012 10:02
德育古鑑
- Nov 01 Thu 2012 14:52
李永然律師在李廷鈞地政士陪同下宴請符啟林教授
- Oct 30 Tue 2012 10:17
李永然律師也關心中國的司法改革
- Oct 30 Tue 2012 10:02
友人孟昭光之女出嫁,友人郭岳之子娶新娘
2012年10月28日是一個大喜之日,中午友人孟昭光之女孟令媛出嫁,而友人郭岳之子郭凱威則於晚上娶新娘。
他們的婚宴我均出席了,在孟昭光之女的婚宴上,我見了許多傑人會的友人;而郭岳之子的婚宴上,我則見到許多過去青年日報的好友及北投登山的朋友。
人生相聚是緣份,把握每一個良好的機緣,豐富生命的意涵!
他們的婚宴我均出席了,在孟昭光之女的婚宴上,我見了許多傑人會的友人;而郭岳之子的婚宴上,我則見到許多過去青年日報的好友及北投登山的朋友。
人生相聚是緣份,把握每一個良好的機緣,豐富生命的意涵!
- Oct 29 Mon 2012 14:22
劉丁妹女士已移除侵害李永然律師及李廷鈞先生名譽之文章
民國97年11月6日,因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先生來臺訪問,於臺北市市立美術館前發生群眾包圍示威,以及嚴重之警民流血衝突等事件。
當時李永然律師之子--就讀臺灣大學的李廷鈞先生,本在學校圖書館準備考試,回家前先行前往士林夜市購買宵夜,因見美術館前聚集大批群眾而稍事駐足,停留期間並未有任何滋事或暴力行為,卻遭警方烏龍逮捕。然而經檢察官調查相關證據並釐清事實後,已於民國97年12月25日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度偵字第23844號偵查終結,予以李廷鈞先生不起訴處分,證明李廷鈞先生實為被害人,絕非當日滋事之暴力份子,各大新聞媒體更已大幅為澄清之報導。詎料劉丁妹女士於97年11月14日於其所屬部落格發表並持續放置貶損李永然律師及李廷鈞之名譽之文章,誣指李廷鈞先生丟擲汽油彈,其內容未經查證即恣意發言,任意栽贓,實已涉嫌《刑法》之「加重誹謗罪」、「公然侮辱罪」及《民法》之侵權行為責任。
對此,李永然律師日前委託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以(101)(10)然法三字第1319號律師函通知劉丁妹女士,儘速移除前述侵害李永然律師及李廷鈞先生名譽之文章,並已獲劉丁妹女士之善意回應,立即移除文章。
- Oct 29 Mon 2012 10:58
於「海峽兩岸經貿仲裁論文集(三)」發表論文
- Oct 29 Mon 2012 10:12
前往「2012年兩岸仲裁人(員)講習--台灣仲裁法律與實務」授課
- Oct 29 Mon 2012 10:04
出席中華仲裁協會與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聯合舉行的研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