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開兩岸人權對話─中華人權協會與北京中國社會科學院人權交流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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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條例之制定與立法目的為何?
 
◎陳淑芬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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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8日前往上海,參觀世博後,我又前往杭州,欣賞西湖,而於7月11日上午我前往已多年未去的六和塔文化公園,遊「六和塔」。

六和塔位於錢塘江旁,起初是一「木塔」,始建於北宋開寶三年(西元970年),吳越國王錢弘俶六年內先後在西湖上接連起造「六和塔」、「雷峰塔」和「保俶塔」三座大型佛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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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過三十載律師生涯,以人生歲月觀之,已非短淺,回首當年,真可謂滄海桑田。或許剛入行的新進律師羨煞當時掛招牌就有案源的年代,但時光無法倒流,面對環境的變遷,似乎只有一個真理—「適者生存」。現下競爭激烈的律師執業環境,無論是已執業的同道或即將投入的律師,均可感到一股推展業務的無情壓力。因此,對於如何推展律師的業務,及如何經營或管理事務所,已成為所有律師,不管是年輕律師、亦或是資深律師,皆須學習與面對的重要課程與議題。

2010年7月19日,我與黃旭田律師、羅豐胤律師,前往律訓所一同為準律師們演講《律師業務之推展與事務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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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是房地產目前最火熱的話題,不論是建築專業人士或者市井小民都想要了解它,然而都市更新真的像萬靈丹,可以解決一切舊屋改建的問題嗎?政府希望能將市容變得更整齊,但實際了解都市更新涵義的人又有多少呢?
 
老舊社區的都市更新,向來是一件非常困難的工程,太多的土地、建物所有權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與要求,每塊地狀況又相異,並不能一概而論;同時現今媒體發達,資訊流通雖迅速,然因缺乏求證,斷章取義的結果,使得社會充斥著積非成是、一知半解的錯誤觀念。報導總言台北市「房價高」,但實際上,售價每因特定的地點、基地大小或規劃的考量而有所不同。近期最流行的名詞「豪宅」,不只是坪數大,相對的基地也要大,公共設施的配套亦須完善,欲符合這些條件,基地面積最少需1000坪;但多數人以為超過60坪就是豪宅,地主誤認改建後便是豪宅,建商必獲高利潤,遂常以最高售價與建商談合建條件,此舉無異將政府都市更新的美意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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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市公所為輔導與協助轄區內各公寓大廈社區之管理委員,能夠熟悉相關法規,以及學習與了解如何化解爭議、協助解決各種五花八門的社區爭議問題,自前任林鴻池市長以來、至現任江惠貞市長為止,每年均編製預算,舉辦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講座及大樓建築裝修、違建法律講座等研討會,此不但可以推廣公寓大廈管理之相關法律,更能提升社區之自治管理能力、成功凝聚社區居民之共識,營造出更優質之社區環境,實屬難能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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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無法離開群體而獨立生存,在群體中生活,不論自生迄死或每日之一言一行,均受法律規範;又人舉凡與人交友、買賣、投資理財、婚姻、繼承等,皆須受法律規範。法律與生活的關係,就如同魚與水一樣緊密,如同呼吸一樣自然相依。因此,我們自應當了解法律、了解所依傍的生活規範,方能給予自身最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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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速通過《法官法》,建立司法官淘汰機制

李永然/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

日前發生三位高等法院法官及地檢署檢察官因審理前立委之案件涉嫌貪瀆收賄遭到收押禁見,震驚全國;不僅讓司法人員的風紀問題再度浮上枱面,也讓臺灣司法威信再度受到重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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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4日上午7時30分,我前往台北市晶華酒店,參加台北市進出口公會「2011年全球重要暨新興市場貿易環境與風險調查」計畫期初審查會議。

此次計畫仍由中原大學企研所呂鴻德教授主持,劉國昭、黃志鵬、許志軍、吳愛國、許銘海、賴杉桂、黃呈琮、施文斌、李世文、許士軍、洪德生、方文昌、趙永全......等人均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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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雪筆記‧三寶弟子印贈(贈送處:桃園縣平鎮中豐路平南里二段254號‧電話:03-4809513)

1.本書所提的「靜老」祖籍山東,民國2年出生,為人不愛名利供養,心清淨沒妄念,一句「南無阿彌陀佛」念到底。靜老視李明雪為親人,並教導走信願行念佛往生極樂世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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