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istina Robertson著‧伍佩蘭譯‧晨承文化公司出版

1.      本書的目的是幫助那些已決定要離婚及正為未來作重大決定的女性。

2.      作者認為提供自己的支持與鼓勵的人就是「自己」,所以面對離婚,要先審查自己對離婚的看法;另外,要看自己有那些資產和資源,如:錢、技術、時間、工作經驗、物質方面的財產、特殊才能、家人、朋友、教育、個人特質或個人經驗等。

3.      如果自己已決定要離婚,也要了解自己要如何才能獲得一位好律師,為了開始和完成辦理離婚的正式程序,要選擇最能符合自己需要的法律協助。

4.      要離婚必須注意下述步驟:

﹝1﹞    先閱讀完整之「離婚協議書」的影印本;

﹝2﹞    請明確列出雙方要安排的相關事宜;

﹝3﹞    了解離婚的相關法令;

5.      女性認為律師應具備的特質與資格:﹝1﹞他是婚姻法令的專家;﹝2﹞能夠同理且容易交談;﹝3﹞熟練;﹝4﹞好的協商者;﹝5﹞好的辯論者;﹝6﹞外表上令人印象深刻,且有魅力的個性;﹝7﹞對司法系統及法官熟悉;﹝8﹞尊重女性;﹝9﹞在稅務上是一位專家;﹝10﹞是一位有經驗的律師;﹝11﹞合理的收費;﹝12﹞有非常多的訴訟經驗;﹝13﹞誠實且可信賴;﹝14﹞有非常好的名譽;﹝15﹞屬於一家有名的法律事務所的成員。

6.      如有下述情形發生,可以考慮解雇律師:

﹝1﹞    妳覺得妳的律師不誠實;

﹝2﹞    妳覺得雙方的律師結黨為非,企圖獲得他們個人財務上的利益;

﹝3﹞    妳的律師沒有將重要的過程發展通知妳;

﹝4﹞    妳質疑妳的律師的能力、專業;

﹝5﹞    妳無法再信賴妳的律師;

﹝6﹞    妳覺得妳的律師不太努力處理妳的案子;

﹝7﹞    妳覺得妳的律師會強迫妳做出一些對妳自己不利的決定;

﹝8﹞    妳覺得妳律師的行為不專業;

﹝9﹞    妳覺得妳的律師不願為妳爭取最好的協議。

7.本書共分﹝上﹞、﹝下﹞兩冊;關於﹝下﹞冊下回再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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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