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5日下午3時至4時10分,我回母校中正高中,為2000餘位學弟、學妹演講。

此次活動是扶輪社3480地區第九分區的法治教育,扶輪社除了贈「法律書籍」給中正高中外,還由我以「高中生應有的人權觀及法律觀」為題,進行演講,劉校長在我演講之後致詞,讓此次活動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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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