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人權破冰之旅─中華人權協會與中國人權研究會人權交流紀實
文◎李佩金
2010年6月11日上午9時,中華人權協會代表團於北京好苑建國酒店三樓會議室與中國人權研究會進行人權交流。會議由中國人權研究會副會長李君如先生主持,與會者有陳士球副會長、陳振功副秘書長、王林霞處長、谷春德顧問、張曉玲理事、江國青理事、李雲龍理事及國家行政學院丁元竹教授等。
兩會首先各自對於會務工作內容作簡介。中國人權研究會李君如副會長提到,中國人權研究會是中國人權領域最大的全國性學術團體,是在聯合國經社理事會享有特別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組織和聯合國非政府組織大會(CONGO)的成員。在對外國際交流方面,中國人權研究會專門設立了「北京人權論壇」,目前已經舉辦了兩屆,第一屆在2008年4月,第二屆在2009年11月,今年10月將舉辦第三屆的北京人權論壇」。希望透過主辦此人權論壇,讓海內外的人權專家就某主題來交流對話和切蹉,也藉由這個平台讓聯合國發表對中國人權的看法,中國學者也能藉由這平台發表中國人權現狀和發展的意見。
中國人權研究會張曉玲教授認為:中國大陸改革開放以來取得成就最大的領域就是人權領域,三十年前人權議題是禁區,現在人權已經寫入《憲法》之中,國家尊重和保護人權。去年(2009年)中國發表了「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對於經濟社會文化以及公民與政治權利等各方面的權利都提出了兩年內的具體目標和措施。至於落實《兩公約》的困難點在那裡?我認為最大的困難在「人權觀念」的問題,畢竟中國大陸人權的研究啟蒙比較晚,所以人權觀念的缺乏是我們在落實人權法律時的一個障礙,如何落實就需要執法者要有人權觀念。在1994年時聯合國做出一個決議,就是從1995年到2004年是「人權教育十年」,人權教育其實是推動人權實踐的根本途徑。在落實方面,在2001年我們批准了聯合國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也正在審議之中,至於如何來推動我們學者也提出很多建議。
陳士球副會長指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批准需要有一個過程,這個困難點在於此公約的批准涉及到刑法、法律與行政規範、行政措施等,都需要做相應的修改與調整,這不是一天兩天可以完成的事情。例如死刑的問題、勞動教養的問題,要改變也需要一些轉換的過程,但從長遠來看中國終究是要簽的,只是目前沒有具體的時間表,目前我們在為將來批准做準備工作。
李雲龍教授認為:兩岸的人權交流顯得落後了,在兩岸大交流的局面,兩岸的人權交流應加快步伐,往後兩會應加速人權的交流與對話以增進了解、化解差異。至於在與西方國家的交流過程中,我們是如何看待西方的人權觀的?我們是強調人權本質的普遍性、一致性,但在實踐的道路上還是因國情不同而在做法上有差別。所以我們對於西方的人權觀念基本上是保持尊重的態度,畢竟人權觀念是起源於西方的,包括聯合國《兩公約》的人權觀念和西方也是息息相關的,但是人權的最高目標「尊重人」和「實踐人的價值」的目標是一致的,只是做法上有差別,當然我們也承認大陸地區還是有需要進步與加強的地方。
江國青教授認為台灣在去年批准《兩公約》,而中國大陸雖已批准《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但仍未批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這部份大陸的做法是與台灣不同的。不同的是大陸的做法是先花時間來修改、廢止法規,制定新的立法,先在國內法的層面與國際上接軌。包括現行國內的戶口制度、勞教制度等的立法與人權公約的規定是不相符的,這些都需要再研究如何修改,甚至研究有沒有必要提出保留等等,所以我們先把問題解決好了,最後再批准,即可水到渠成。台灣在這方面也是規定兩年內要修改所有與《兩公約》不符的法規,所以這是簽署的後置程序,大陸則是前置規定,只是方法不同而已。就長遠來看這公約還是要批准的,只是我們先把前置的工作先做好。
李君如副會長表示,此次與中華人權協會的交流討論範圍很廣,從最基本的人權概念、人權的研究調查、垃圾分類問題,一直到相關法令包括《兩公約》等等問題的討論。兩岸在人權的議題上確實有交流的必要,各學者各自的研究有相同的、有相近的、有不同的,才有交流的基礎,所以此次破冰之旅相當有意義。人權問題不是一個簡單的理念問題,它涉及到制度上的問題,所以要深入的探討不是只靠這次座談就能解決的,所以要慢慢來。至於兩會簽署備忘錄共同建立兩會人權交流與合作機制上,兩會可再深入研究看看如何把今天所談的問題綜合後融入其中以求更完備,俾利當作未來交流的基礎依據。除了備忘錄的交流機制之外,以後兩會也能訂出一些可以合作、討論的題目,便於顯現交流成果。
李永然理事長對於此次兩會首次的交流對話表達肯定之意,此次兩會正式進行的人權交流破冰之旅,為兩會今後的交流樹立先例,可謂意義重大。透過此次的交流活動,不僅增進了兩會的互動與了解,更為往後的互訪與合作奠定了基礎。
此次座談大約於中午12時30分結束,會後李永然理事長代表本會以「2009年台灣人權指標調查報告」以及「維護人權,兩岸並進」的交趾陶作為禮物贈予對方,為此次兩岸首次人權破冰之旅誌記。未來本會也期盼兩會能更進一步化異求同,共同建立並落實兩會人權交流與合作之機制,一同推動兩岸人權事業的發展與促進人權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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