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國101年12月25日工商時報A21版記者林淑慧的報導,位於台北市景美的「財稅人員訓練所」萬坪國有土地的地上權標案,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調降「合約」需求,已重新公告招標。財政部決定調降取回的樓地板面積從26500平方公尺降至16900平方公尺,等於業者可以多分得2904坪可開發面積,並開放可以依法容積移入,地上權的期限由原先的50年延長至70年,並調降租金依公告地價3.5%計算租金。業者可用每坪25萬元的標準購買「使用權」,除了替政府興建辦公大樓及財訓所學員宿舍外,其餘建物規劃可不售區位限制,預計在102年3月12日開標。
據了解,國產局去年推出財稅人員訓練所地上權標案,招商說明會時曾吸引30餘家業者參與,但最後都未出手;國產局二度公告招標均已無人投標流標收場,目前降低條件後,可望於明年3月順利標出。國產局局長周後傑表示,從今年標案成果觀察,市場已經逐漸接受「地上權」的新觀念,讓投資人從「使用」的角度投資地段好的土地。
筆者認為,國有土地設定地上權可以防止國有地落入大財團手中養地,又可以妥善利用土地,達成「地盡其利」的目標,值得讚賞。公有土地設定地上權也是將來的趨勢,值得關注!!
對海峽兩岸不動產制度均有研究的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此一趨勢的形成主要原因,是中國大陸實施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讓中國大陸財政豐裕,而台灣過去出售國有地常受非議,因而形成「只租不賣」的政策,透過地上權設定,是活化國有地的良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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