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3年5月9日聯合報A18版記者楊湘鈞所撰「活化國有地 收益上看2300億」報導,行政院推動國產活化,財政部部長張盛和在行政院會提出五大亮點開發案,包括:華光特區、空軍總部舊址、台北國軍英雄館、基信營區、國泰營區等,合計可創造新台幣(以下同)2300億元總收益。財政部推動國有不動產活化利用,預計國有公用不動產活化部分每年新台幣200億、4年共800億元收益;至於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將透過提供公共建設、招標設定地上權、共同開發和參與都更等方式活化,推估提供開發利用期間,包括權利金、租金及稅收等,一共可以創造2300億元收益,並吸引民間資金投入700億元。
張盛和部長表示,台北市華光社區、空軍總部、台北國軍英雄館、六張犁基信營區和松山國泰營區等五大標的,以最大開發強度來估算,可以創造新台幣1200億元收益,分別是華光案327億、空總舊址427億、基信營區236億、國軍英雄館159億、國泰營區52億。至於其他國營事業所屬土地,例如經濟部旗下油、電、糖、水四大國營事業的土地,也將透過政院土地活化小組推動活化;至於巷弄中小面積土地、房屋,也會和地方政府及文化部等合作,作為公園綠地和文化休憩使用。另外,雙北都會區五百坪以下小坪數國有土地仍不會解禁,以避免助長房。
筆者認為台北市區有許多已荒廢的老舊營區,或低度使用的公有土地,閒置的確造成土地的浪費;目前政府正積極活化「公有非公用土地」,開發低度使用的土地以增加土地利用的效率,但在開發過程中一定要符合社會正義、居住正義,避免讓該區域的房價大幅攀升,造成民怨。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活化國有土地是政府亡羊補牢的作法,值得肯定;但關於其收益除了補財政缺口外,並應將之用於落實在《住宅法》,以興建「社會住宅」來實現人民之居住權,這樣才能讓社會和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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