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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9月12日下午3時,李永然律師以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長、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身分出席由兩會共同舉辦的「違憲的「限制出境」處分! ――《刑事訴訟法》限制出境處分之合憲性檢討」座談會,並與中華人權協會林天財理事長一同擔任主持人,邀請到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黃介南律師擔任報告人,立法院蔡易餘立法委員、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尤伯祥律師、政治大學法學院楊雲驊教授、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張明偉教授、中華民國仲裁協會理事長李復甸教授、中華人權協會副理事長吳威志教授等人擔任與談人,對於在現行刑事司法實務上,檢察官為了保全被告得以順利追訴而施以「限制出境」處分,不僅侵害人民受《憲法》第10條所保障之「居住遷徙自由」,更有可能侵害人民之工作權、財產權、言論講學自由,乃至於人性尊嚴,因此針對「限制出境」處分之合憲性進行檢討。本場座談會在出席的專家學者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後,至下午5時順利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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