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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1月15日蘋果日報地產中心《【買房問蘋果】共同買房 1人申貸2人都登記》一文採訪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李廷鈞地政士

【買房問蘋果】共同買房 1人申貸2人都登記 (新聞連結,點擊入內)

  讀者來函詢問《蘋果》:姊妹倆人一起買房,但因妹妹正值轉換工作期間,銀行建議以一人名義貸款即可,但未來妹妹也會支付房貸,待業只是暫時性,這樣對妹妹有保障嗎?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地政士李廷鈞表示,銀行貸款名義,原則上還是由1個人貸款,另1位提供擔保品即可,由有資歷的人負責向銀行申請貸款。李廷鈞提醒,當然,不要說由姊姊買,就只登記姊姊,妹妹若幫忙付貸款,就會有贈與問題,若是一起買,就該各登記1/2,對雙方都有保障。(地產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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