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汶/永然法律基金會顧問
到處有空屋 政府卻要繼續增房
內政部長徐國勇近日表示,社宅興辦就如同準備聯考,必須先耗較長時間土地盤整,後面階段就應能加速完成,有信心兌現蔡總統8年20萬戶政見;更宣示,就如準備聯考一樣,前面3年都是在準備讀書等等,前面是階段準備工作,包括土地的盤整需要相當時間,等盤整好就可加速開始蓋。
試問,內政部這到底是什麼社會政策?有無適當、縝密之評估?台灣目前並不缺房屋,尤其近年來少子化的發酵,到處有空屋。政府官員恐為諂媚討好當局,信口開河,果真政策兌現,徒增浪費民脂民膏。房屋如果蓋在郊區,或非人口集中之處,根本是乏人問津,無疑製造更多的空房,浪費公帑,毫無意義。
都會區危老林立 「都市之瘤」破壞市容、安全與交通
台灣最嚴重現象乃都會區「老屋林立」,很多集中於蛋黃區;破壞都市景觀莫此為甚,形成所謂「都市之瘤」,嚴重影響安全與交通;更有甚者佔用防火巷,這些歷史共業成因由來已久,乃早期法規欠周詳無法約束;或有建築物源起更甚早於法規之前所致。
▲台灣都會區「老屋林立」,嚴重破壞都市景觀,形成所謂「都市之瘤」,更影響到安全與交通。(圖/記者賴志昶攝)
都更流程繁瑣 改善法治刻不容緩
都市更新乃將老舊、品質不佳、不符合居住標準的房屋以重建、整建、維護等方式翻新或整頓,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的再開發利用可能,和改善民眾居住環境及都市景觀,增進公共利益,並享有容積率、建蔽率之獎勵;以新屋換舊屋,而新房價計算相衡結果,恐獲利都倍數以上,按理應可以順利獲得民眾支持,何以政府都市更新仍然推動不易,何以都更案仍盤根糾結成效不彰?政府有無檢討是否法規的流程過於繁複,或過多法規門檻限制?
根據統計,全台住宅平均屋齡高達32年、30年以上老屋逾440萬棟,占比例近5成;如逢大地震,危樓不堪設想。而有些老屋從合建、都更程序,一擺就二、三十年以上常有之事,乃民眾意見整合不易,都市更新條例人數比例雖非如合建應全數同意始可進行,但如有極少部分人阻撓,就會延宕整體流程,而透過法院判決定讞,更是曠日廢時,經常讓大多有意都更民眾期待落空;這些現象政府難道沒有體現?
加強房屋老舊更新已刻不容緩,對於公共安全已產生直接之危機。政府與其向民眾宣傳,未來要蓋多少房屋,何不積極制定、落實更完善都更法制?如何在程序上思考簡化更加縮短、便捷流程,或賦予公權力強制執行,廣結民間業者有效推展都更作業,政策豈有俯仰上意為興建而建之理?
文章連結:「都市之瘤」難根除 加強老屋更新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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