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永然律師

  做人必須誠信,與人交往不論是合夥、交易投資都要講究誠信,並不得施用「詐術」;未料世風日下,目前台灣詐財之事無所不在,無時不有。就以台北市為例,2024年1月至3月在台北市詐騙案財損超過新台幣(下同)肆億元,在詐欺的   態樣中以「投資詐欺」占最大宗;詐欺途逕則以「網路詐欺」居首位,如:Line、臉書、IG、Tnlegram…等(註1)。

    再以台中為例,台中市警察局2024年4月間執行為期12天的「全國同步打擊詐欺專案行動」,於2024年4月29日公布查緝績效共破獲40個「詐團」,逮補193人,這些詐騙的「假投資物件」包括靈骨塔、黃金、虛擬貨幣、股票、骨董拍賣,其中以「假買股真詐騙」為最大宗(註2)。筆者以下先舉兩件實際案例說明。

【案例一】歹徒以代操股票為幌子,工程師與婦人挨詐

    2024年4月29日自由時報報導:歹徒以代客投資股票為幌子,台灣新竹地方法院接連兩起詐騙案,「詐團」都以代客操作股票為幌子,吸引新竹科學園區陳姓工程師與新竹縣蕭姓婦人上鈎、二人合計遭詐騙新台幣2千8百萬元(註3)。

【案例二】ACE王牌交易所詐22億元,首腦、軍師檢察官求重刑

  2024年4月27日聯合報報導:國內前三大「ACE王牌交易所」潘O彰涉嫌勾結「虛擬貨幣詐團」吸金,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查出王姓律師兼交易所總裁,擔任詐團軍師從事法律指導,透過銷售虛擬貨幣及區塊鏈產品,詐騙洗錢規模至少新台幣22億元,檢察官依組織犯罪、加重詐欺等罪對32人提起「公訴」(註4)。

  由上述台北市、台中市兩地單就2024年1月~4月就已經有不少詐騙案;再以前述兩個案例,即可明瞭「詐騙」已經無所不在,無時不有,且手段不斷地推陳出新,導致受害人甚多,不論警察機關、檢察官及法院都為「詐騙案」忙得不可開交。政府不得再輕忽,且應對於目前詐騙橫行的現象,應拿出治本的有效對策。

  至於民眾也應強化自身的法律知識,瞭解投資的相關法律,不要被詐團誆騙,也不要被詐團利用,而淪為「幫助犯」(註5);除此之外,則務必戒「貪」。

  因為詐團共同的犯罪手法,就是利用被害人的「慾望」及人性「貪念」的弱點,布局引人陷入騙局;而歹徒得逞的原因,多半事先以「小利」、「甜頭」誘惑被害人,被害人也「因小失大」;所以防止自己遭詐上當受害,必須要「戒貪」。至於克制貪欲,建議可以:

  1.明白一個人真的「需要」不多,切勿因「貪愛」而過度追求;

  2.明白金錢乃身外之物,提醒自己「人生在世,需要甚麼?不需要甚麼?」,透過「知足」選擇質樸的生活;

  3.明白人的一生中還有比「金錢」更重要的事,因為金錢買不到「人生意義」,了解人生除了「金錢」以外,還有「生命的價值」;

  4.運用「財布施」降伏慳吝、戒除貪念,並累積「福報」。

  台灣原本是一風景美麗、人心善良的寶島,但因近年來詐團充斥,經常搏新聞版面、畫面;希望政府能正視此一問題,對付詐團不要只是抓「車手」而已,而是要將「首腦」及其他核心分子一網打盡,讓台灣能恢復良好的治安;另一方面則盼民眾能強化理財投資的正確知識,加強法律知識,並增進個人的修行,克制貪念,避免上當受騙、受害。另外,「行騙者」也應改邪歸正,從事「正業」,努力工作,賺取「正財」、「淨財」,才不致於觸犯法律,自毀前途,還要承受日後的「因果報應」,非常不值得!

註1:甘孟霖撰:「今年詐騙財損4億  投資詐騙最多」乙文,載民國113年4月26日自由時報A11版。

註2:許國楨撰:「中警打詐專案  12天破40團」乙文,載民國113年4月30日自由時報A12版。

註3:蔡彰盛撰:「代操股票幌子  婦與工程師挨詐2千8百萬」乙文,載民國113年4月29日自由時報A9版。

註4:房荷庭、張宏業撰:「ACE詐22億  首腦、軍師求重刑」乙文,載民國113年4月27日聯合報A5版。

註5:「幫助犯」乃指對於實施故意的犯罪行為或刑事違法的他人,提供助力,而使其從事故意的犯罪行為或刑事違法行為的一種參與犯。參見林山田著:刑法通論(下冊)頁128,2008年1月增訂十版,自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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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然律師談運用法律精進修行

作者:李永然律師
出版日期:2022/06初版
書號:S1D02
定價:250元

  本書結合法律與佛法,細分為「殺人重罪與戒殺」、「貪財詐盜與戒貪戒盜」、「貪淫好色與戒淫」、「毒品危害身心與戒毒」、「瞋恚損功德與戒瞋」及「珍惜親情與孝順」篇章加以解說,希望讓讀者透過書中文章了解社會上的相關案例,作為自己本身警惕;同時,也是勸導世人在這混亂的社會氛圍當中,不要因為外在環境的引誘而腳步走錯,誤入歧途,進而糟踏了自己的一生,,亦即希望更多人能「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為這個社會傳遞一份「善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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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然律師談生活、工作與修行──從辦案中的見聞談起

作者:李永然
出版日期‧2019/04初版
書號:S1D01
定價:320元

  本書作者執律師業多年,辦過各式各樣的案件,見過各式各樣的當事人,也陪著當事人經歷一場又一場的訴訟煎熬。遇到太多不可思議、無法理解的事,最後在佛法中找到真理。並透過與當事人間的了解與溝通,借機攬鏡自照、不斷反省自我。於是他從一位執業律師的角度,結合佛法及法律的觀點,討論案件、針砭時事。讀者透過本書可瞭解法律知識,也能夠深刻體會佛法給世人的道理,進一步認識佛法、學習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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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修行避免法律糾紛手冊

作者:釋明毓法師.李永然律師
出版日期:2022/12/20
書號:H158

  看多了人情糾葛,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便以新聞中的實際案例為基礎,就法律層面分析,再加上明毓法師以佛法來詮釋,說明如何透過修行避免法律糾紛。面對常見的金錢糾紛,例如詐騙,李永然律師在手冊中表示,做人應當努力於工作,運用「正業」的行為獲得經濟來源,切勿組成「詐騙集團」詐騙他人財物,這根本就是「邪業」,而且是犯罪的行為,除立即會遭到檢察官進行犯罪刑罰的訴追之外,還會因種下「惡因」,日後必定將會遭到「惡果」,故切勿行騙。另外,既然目前世風日下,道德淪落,詐騙橫行的當今社會,自應學會保護自己,避免受詐騙。

  李永然律師經常於案件中看到很多繼承人為遺產分配或遺囑的真偽而起爭訟,進而上法院打官司,導致傷害親情。手冊中,李律師也著文表示:俗云:「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這句話大家都耳熟能詳,但能真正於有生之年正確認識「錢財」及運用「錢財」的人並不多。一個人努力工作除了為自己之外,更重要的是要知道「感恩」,人的一生之中能夠生存成長,乃因有父母、家人及社會各方面的協助,才能夠順利成就一生;所以,為了感恩,最基本的是要做到「孝順父母」,這也是「上報四重恩」中最基本的,倘若有餘,則應進一步回饋社會,對於社會中貧弱之人進行「財布施」,這樣才能為自己廣積福德資糧,方不致於枉費一生。

  此外,新聞中常見親子爭執,進而演變成刑事案件,李律師在手冊中強調:現今社會世風日下,按傳統禮教規範,父子關係是很重要的人倫關係,「百善孝為先,萬惡淫為首」,做人不應忘本,要飲水思源,奉養、孝順父母,守護人性之善,才能建造幸福美滿的家庭,至於當父親的,如遇到自己的兒子不孝順、不聽話,雖然生氣,但切勿生起「瞋恨心」而報復,最有智慧的方法是進行溝通,而不是做出報復行為,致犯「刑事法律」。

  隨著《跟蹤騷擾防制法》正式上路,上路短短五天內,全國便受理五十四件相關案例。李永然律師在手冊中也對此提出看法:民眾必須瞭解因為已經施行《跟蹤騷擾防制法》,故不論對自己愛慕相追求的人或者與自己交惡而懷恨的人,切勿有「跟蹤騷擾」的行為,如有這種行為,則《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第1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反之,如有被害因遭他人跟蹤騷擾致心生畏怖,也應循求法律救濟,俾保自身權益。

  《透過修行避免法律糾紛手冊》由LABODAY美日顏究室捐印。欲索取者,請來函附上11元中型回郵信封(16cm×22cm以上),註明手冊名稱,寄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號7樓永然法律基金會收即可。索取1本回郵11元,索取2本回郵16元,索取3本以上請參考永然文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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