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永然律師

一、大陸台商涉嫌犯罪,於偵查時會面對公安機關

  台商在中國大陸投資、經商或受僱在中國大陸工作,最怕的就是涉嫌犯罪;因為一旦涉嫌犯罪時,則公安機關會啟動刑事偵查;因中國大陸《刑事訴訟法》第107條規定:「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範圍,立案「偵查」。大陸《刑事訴訟法》第3條第1款前段也規定: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註1)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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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名廣播天后秋華在台灣正聲廣播公司主持43年的「午後兩點」廣播節目,深受聽眾喜愛,為使節目與時俱進,發揮社會關懷力量,從週一至週六分為六個與聽眾生活息息相關的主題,週一的《法律顧問》由荳荳及阿富主持,邀請到永然聯合法律事務團隊及數位律師上線回答聽眾的法律問題,有興趣的聽眾可以把握機會了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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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2月23日,李永然律師出席台北市忠誠扶輪社舉辦的聖誕節親子聯誼活動,由社長Thomas主持,社友們帶著家眷一同出席,感受聖誕節日的歡樂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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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2月21日晚間,李永然律師出席FTO會例會活動,由周龍修先生當爐主,大家歡喜相聚,交流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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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2017年12月21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新北市三重區一棟5樓工業宅違規出租套房於清晨發生火警,造成一名七旬老翁因逃生不及而葬生火窟。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看了報導,語重心長的表示:「這又是一則令人聞之心痛的消息,違章建築一直是台灣數十年來存在的老問題,最近這些違章建築接二連三發生火災,喪失數條寶貴的生命,讓人不勝唏噓。」

  李永然律師提出建言,認為:政府對於違章建築的處理應有一套全面性的做法,尤其對於人在居住上已經有危險性的違章建築,更應列為優先處理,以防止類似情形再次發生。同時也希望房屋所有權人應審視自己的違章建築是否有「消防」上的問題,及建築材料是否使用到「易燃材料」;若有以上情況,應本諸人命關天的立場,做一些自我改正調整的措施,避免因為一己之利而出租獲取租金,提供他人或自己親人使用,卻造成不幸事件一再發生,與其事後的遺憾,還不如事前防患於未然,這才是最有智慧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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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律師

一、修行乃為離苦得樂
  「修行」一詞世人常常朗朗上口,對於修行的方法則見仁見智,各不相同,釋迦牟尼佛為解眾生之迷,認為人身難得,務必把握因緣,努力「修行」,離苦得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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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0日晚間,李永然律師應邀出席海基會田董事長宴請財經法律顧問餐會,現場並頒贈聘書,田董事長與柯副董事長丶羅副秘書長丶管副秘書長丶李永然律師及在場幾位顧問一起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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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序

  宗教是一種生命教育,也是一種生活文化;五千年中華文化孕育出以道家為根,以儒家為枝葉,以宗教為花果,展現出來一條有系統、有傳承「順天應人」追求「圓滿人生」的文化大道;迸發出從人類身心靈和環境自然的調合,與天道自在符順的圓滿生活文化底蘊!

  「宗教」不僅是追求生活中,中道圓滿和諧的教育文化;更是要從生命中找到永續存在的價值與圓滿的究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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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2月15日下午2時35分,李永然律師應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之邀,出席其舉辦的「2017年電機電子業大陸台商負責人聯誼座談會」,演講「大陸台商如何因應民事糾紛風險」。

  李永然律師表示台商經營大陸市場,往往只偏重商業利益的考量,而忽視相關法律的規定,導致在不諳大陸法律、交易習慣及交易模式的情況下,衍生不少投資糾紛,是台商赴大陸投資首應注意相關法律問題,才能事先避免糾紛發生。分析台商赴大陸投資常見的民事糾紛及類型,包括:合營糾紛、合同糾紛、應收帳款的糾紛、商標糾紛,以案例解析方式加以解說,其次談及大陸解決民事糾紛的法律途徑,有六種方式:委託律師發函協調、利用「人民調解」、利用「司法調解」、利用法院的「督促程序」、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此外,李永然律師並解析大陸民事訴訟中證據規則;大陸民事訴訟中之裁判;大陸民事訴訟後之強制執行;債權文書經公證後具有執行力等,將其多年執業中所接觸過大陸台商民事糾紛事件加以解說,讓在場的大陸台商上了一場豐富的法律課程,對自己的權益保障有了更深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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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律師/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洪偉修律師/永然財經法律事務中心副召集人

一、《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概述

  現代國家為避免與民爭利,國家主要的財政收入皆是仰賴人民的納稅,而非國有財產或是國營企業的收入(註1),因此,一般人皆把納稅視為是天經地義,否則國家無法正常運作,而較少思考國家徵稅的正當性,以及人民的財產權、財產權,甚或是生存權皆有可能因為國家的徵稅而受到侵害等問題,但不去思考不代表現實並未發生,甚或是不值得去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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