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l 15 Mon 2013 15:43
李永然律師以董事長身分出席永然法律基金會主辦「永然第七期高中法律生活營」始業式及結業式
- Jul 11 Thu 2013 18:21
李永然律師為東吳大學高中生法律營同學講授「對法律人的出路與律師業經營的認識」
- Jul 10 Wed 2013 16:54
《幸運雜誌》刊登永然法律基金會生活營報導
- Jul 09 Tue 2013 11:30
永然法律基金會第七期高中法律生活營----董事長李永然律師的話
在我律師生涯三十餘年來,目睹許多人因為不懂法律誤觸法網或損失自身權益,深感法律對個人、對家庭、對社會的重要性。而法律觀念的不足,是造成這種結果的最大原因,因此「法治教育」必須向下紮根,自提昇青少年學子的法治觀念及培養其對法律的興趣開始,逐步建立一個法治的社會。「永然法律基金會」有鑑於此,自2011年起開始利用每年寒、暑假期間舉辦高中生的法律生活營,希望透過法律課程的學習與實地參訪司法環境等,兼具推廣法治教育並協助青少年學子檢視自我是否願以「法律相關事務」為自己之職志,並做為大學就讀法律科系之參考;如不打算就讀法律科系者,也可充實自我的法律知識,成為一位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國民。
「永然法律基金會」於2011年暑假試辦「永然第一期高中法律生活營」,獲得了良好的迴響,於2012年寒假舉辦了「永然第二期高中法律生活營」,也得到各界的支持;2012年暑假更擴大舉辦第三期、第四期及第五期,更出現報名十分鐘即額滿的情況,可見「永然法律生活營」受到老師、學生及家長的歡迎與支持。除了服務北部的同學外,自2013年寒假舉辦的「永然第六期高中法律生活營」,特別保留了18個名額給花蓮地區的花蓮高中、花蓮女中及海星高中的同學,希望能利用此機會,讓資源較缺乏的東部地區同學,也能來到台北參加活動,並獲取不同的學習經驗。
- Jul 09 Tue 2013 10:13
搶搭計程車致前客跌倒傷亡,依法需負賠償責任?
- Jul 05 Fri 2013 10:30
《李廷鈞地政士專文分享.李永然律師重點解析》假贈與真炒房的投資人,國稅局會重罰!
根據民國102年6月28日經濟日報A23版記者陳美珍的報導,高雄市國稅局表示奢侈稅開徵後,發現有納稅人先贈與不動產給名下無房產的已成年子女,然後再出售不動產,由於該不動產的公告現值都在新台幣220萬元以下不必繳納贈與稅,欲以這種方式規避奢侈稅。
對於這樣的方式,國稅局決定要封殺,高雄市國稅局發現有某A民眾民下已有一戶房產,其後另購其他房產,並欲將新房產出售,由於持有未滿兩年,因此先將待售的不動產贈與給名下沒有房產的成年女兒,並以女兒名義出售,以符合免課徵奢侈稅的規定,結果國稅局發現A在贈與房產前已經先行委託房仲業者代為尋找買家,買賣交易書立契約亦由A經手簽訂,售屋總價也由A收取使用,證明是一樁「假贈與」的漏稅行為,被國稅局補徵稅款新台幣63萬元外,並且重罰2.5倍罰鍰!
筆者認為,由本案例可以看出,如果欲以這種方式節稅,在贈與前應該先將該委託出售契約終止,此外資金流向也要清楚交代,否則將有可能被國稅局認定是逃漏稅,而遭到處罰,民眾在做類似的買賣之前,最好請教專業人士,才能避免無辜被罰!!
- Jul 05 Fri 2013 10:23
李永然律師應邀前往忠信扶輪社演講「律師能為您做什麼?」
- Jul 03 Wed 2013 09:59
《李廷鈞地政士專文分享.李永然律師重點解析》台北市容積移轉的條件擬放寬,對老舊社區放利多
根據民國102年6月25日自由時報A14版記者劉榮的報導,有鑑於台北市房產寸土寸金,建商靠著買賣土地和容積移轉,尋找房屋的興建基地,但是台北市老舊社區容積移入的條件相當嚴苛,台北市議會於民國102年6月24日初審通過,將現有的容積率管制規則提升為「自治條例」,並且將容積接受基地從現行距離捷運500公尺比照中央規定放寬為800公尺,修法三讀通過後,可望使台北市萬華、大同區等老舊社區帶來更多都更誘因。
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召集人林晉章表示,公共設施保留地因為政府缺乏徵收預算、使用受限,因此透過市場機制讓政府取得公保地,補償地主,政府也可以讓道路、綠地開闢完成,又可以保障公保地地主的權益。
台北市議員王鴻薇也表示,北市容積移轉呈現東西嚴重不均,近五年來包括大同區、萬華區都沒有,但大安區卻有一萬三千坪移入,造就容積移轉亂象。委員會通過都發局訂定的「許可條件」,位階升高為「自治條例」。
- Jul 03 Wed 2013 09:54
李永然律師出席王月蘭慈善基金會董事會
- Jul 02 Tue 2013 15:10
李永然律師出席台北市忠誠扶輪社第14.15屆社長、職委員交接典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