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c 25 Tue 2012 16:21
李永然律師獲頒台北市國際傑人會「創新成長貢獻獎」
- Dec 25 Tue 2012 16:09
李永然律師獲頒中華人權協會「人權服務獎」
- Dec 25 Tue 2012 14:58
李永然律師出席忠誠扶輪社例會,選舉社長、副社長
李永然律師於2012年12月25日中午出席台北市忠誠扶輪社例會,今天選(2014~2015)的社長,並選舉(2013~2014)的副社長。
透過出席社友的投票,結果2014~2015由李金濤當選為社長;2013~2014的副社長則由管來台當選!
- Dec 25 Tue 2012 13:53
《李廷鈞地政士專文分享.李永然律師重點解析》台北市華光社區有些居民仍苦等安置
依據民國101年12月17日聯合報B1版記者郭安家報導,行政院準備將華光社區用地未來結合時尚打造成「新觀光不夜城」,預計年底拆除當地木造違建戶,部分居民等不到「安置計畫」已自行拆屋,不過知名廖家牛肉麵等住戶堅持「要等到推土機來為止」。居民將發動社區民眾及聲援學生於101年12月20日於廖家牛肉麵前辦靜坐,101年12月27日下午1至3時舉辦遊行,至財政部陳情並呼籲中央等單位暫緩拆除、提出安置計畫。
行政院秘書長陳士魁日前曾說,要將華光社區打造成「台北六本木」並於12月底拆除當地100多戶,另有20餘戶繼續訴訟,日前法務部已刊登執行人員徵才訊息。部分居民已接到自行拆除公文,否則12月28日將代為執行拆除,由居民自行負擔新台幣10至40萬元的拆除費,已有多戶自行拆除。華光社區發展協會理事李德仁則表示,社區內除從事小吃生意外,仍有民眾生活赤貧,就算獲得租金補貼生活仍無以為繼,更有老人家存款帳戶被強制執行無法領社福津貼。市府發言人張其強則表示,由於華光違建不符合公營住宅入住年齡資格,又非由市府執行拆除,仍待近一步討論才能決定是否能住進基河路的中繼住宅。
李廷鈞實地到現場拍了照片,李廷鈞看到這邊掛了滿滿的布條,李廷鈞內心不禁感慨。李廷鈞期待政府早日提出解決的方案,讓居民能得到妥善的安置,讓整件事情落幕。李廷鈞也期盼預計的計劃能夠早日動工,否則在中正紀念堂這麼一個國家級的觀光景點旁,仍有破敗景象,掛滿白布條,恐怕讓國外觀光客貽笑大方!
- Dec 24 Mon 2012 17:10
李永然董事長出席永然法律基金會舉辦之「2012歲末感恩餐會」
- Dec 24 Mon 2012 17:06
李永然董事長出席永然法律基金會舉辦第一屆研討會:「最新不動產交易安全與法律爭議實務」研討會
李永然律師為進一步實踐其普及法律知識的理想,去年(民國100年)成立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成立一年已舉辦高中法律生活營5期,致力於青年學子之法律教育;今舉辦【永然法律基金會第一屆研討會】,更將推廣法律的觸角,擴及社會民眾。
本場研討會第一場邀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房屋委員會召集人林旺根委員主講「最新預售屋與成屋之買賣問題與定型化契約重點」,講解近兩年為解決房屋買賣糾紛而更新之定型化契約背後所代表之問題,並有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主任律師彭郁欣律師參與會談;第二場由資深地政士也是財產稅專家黃振國總經理談論居住正義的法案──「奢侈稅及實價登錄之稅務地政實務與問題解決」,參與會談者為陳淑芬主任律師。會中所提現象及問題、法律案例與解決方式,均是目前實務界最新最迫切之問題。
- Dec 22 Sat 2012 11:59
李永然律師出席立法院公聽會
相關新聞報導如下: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9Cti/Common/2009Cti-News-Print/0,5201,110502x132012122101238,00.html
- Dec 21 Fri 2012 16:00
李永然律師出席「實價申報登錄制度執行缺失檢討」公聽會
- Dec 21 Fri 2012 11:10
《李廷鈞地政士專文分享.李永然律師重點解析》遠雄買全錄大樓先出租後都更
根據民國101年12月18日經濟日報A4版記者黃啟菱之報導,遠雄建設於101年12月17日宣布以新台幣20.08億元買下台北市敦化北路與長春路口的「全錄大樓」,先出租5-7年獲取穩定收益,並同步申請「都更」,預計將興建豪宅。據了解,於「文林苑」事件發生後,遠雄104年於4月宣布暫緩都更業務,但此時又重新啟動都更業務,遠雄高層指出由於該大樓基地夠大,不必整合周邊地主具有直接都更的誘因。該大樓屋齡約25年,建物面積2311坪,仲量聯行副總吳瑤華表示,每建坪價格新台幣80多萬元,低於附近商辦大樓行情。除遠雄外,華固也布局敦化國小旁的國際大樓都更案,已接近收割期,可望明年推出,專家預估,附近新建案少,又有明星學區加持,推案價格勢必站上每坪新台幣200萬元。這是自金管會上個月中針對壽險業者買商用不動產祭出「金七條」管控措施後,又見交易。
李廷鈞認為,這樣的動作有助於老舊商辦更新,值得鼓勵。不過如果將來都更後,不只興建豪宅,低層的部分可以有商場或是飯店的規劃,更能夠活絡這一帶的商圈,有助於區域發展,李廷鈞希望遠雄能夠朝複合式經營的概念去規劃!!
長期關注房地產交易的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北市一定要運用「都市更新」,台灣切勿因「文林苑」事件致使都更停擺。據了解《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已進入立法院,條例固有始知更合理化修正的必要,但切勿因噎廢食,致毫無誘因,令「實施者」投鼠忌器,那台北市的都市風貌就令人擔心!
- Dec 20 Thu 2012 14:24
《李廷鈞地政士專文分享.李永然律師重點解析》農村再生耗費百億拉皮
根據中國時報民國101年12月16日A5版記者楊毅的報導,政府為落實《農村再生條例》(該條例由總統於民國99年8月4日公布,遂自8月6日起施行)每年編列鉅額預算,活化四千個農漁村社區,加強農業產業結構,希望提高青年返鄉務農意願。但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最新研究報告指出,該計畫自推動以來,共花費新台幣(以下同)118億元,但大多數僅在做農村景觀建設的「拉皮工程」。
至於「產業活化」部分,歷年來僅支出約2億6679萬元,約占總金額的2.2%,比例明顯偏低,恐無法達到活化農村經濟、發展地方產業的目標。報告並指出,過去十年來中央政府總預算農業支出總計9535億元,平均每年預算經費超過1000億元,但多數以「獎補助費」方式,無法提升農業產值和農家所得,預算中心建議政府推動農村再生計畫,不可淪為偏重硬體開發的農村拉皮,應注重改善農民產業結構及推動地方產業,結合生產、生活與生態的「三生一體」,吸引青年返鄉務農。
李廷鈞認為,光是「拉皮工程」,對於活化農村是不夠的,必須建立讓年輕人返鄉務農的誘因,並且制定更多有利於農村再生的計畫,如此一來才符合《農村再生條例》第一條明訂「促進農村永續發展及農村活化再生,改善基礎生產條件,維護農村生態及文化,提升生活品質,建設富麗新農村」的偉大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