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然律師好友袁明仁總經理採訪十二位傑出台商,撰寫成書「傑商學——智慧新台商轉型大未來」,將傑出大陸台商的成功案例與讀者分享,李永然律師也受邀為本書撰寫推薦序。
掌握「變局」到創造「新局」,邁向永續經營之路
文◎李永然 台北市企業經理協進會理事長/兩岸經貿交流權益促進會理事長/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
李永然律師好友袁明仁總經理採訪十二位傑出台商,撰寫成書「傑商學——智慧新台商轉型大未來」,將傑出大陸台商的成功案例與讀者分享,李永然律師也受邀為本書撰寫推薦序。
掌握「變局」到創造「新局」,邁向永續經營之路
文◎李永然 台北市企業經理協進會理事長/兩岸經貿交流權益促進會理事長/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
台灣自民國36年12月25日施行《憲法》以來,為了貫徹「民意政治」,人民依法享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權(《憲法》第17條),此一《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固然可透過制訂法律,在合乎「必要性」及「比例原則」下,訂出合乎法理、必要及妥當的限制;亦即在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憲法》第23條)。但是,民國111年5月26日立法院將明顯有違憲之虞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予以強行三讀通過,造成台灣已施行70餘年的民主憲政倒退。
我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原規定候選人的「消極資格」,即有該條文所列九款情事(如: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曾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之一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前開條文所列的各款事由,明顯符合《憲法》第23條的「必要性」及「比例原則」。如果是因涉嫌特定犯罪(內亂、外患、貪污……)均須經法院「判刑確定」,才可以認為符合「消極資格」的規定,而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2023年5月31日晚間,臺北企業經理協進會與上海商業儲蓄銀行文教基金會共同舉辦「企業經理精進讀書會」,活動由上海商業儲蓄銀行文教基金會呂毓卿秘書長主持,李永然律師以臺北企業經理協進會理事長身分擔任引言人,本期研讀《你所不知道的自戀狂》一書,由黃丙喜教授導讀,王國城獨董與談,現場聽眾人數爆滿,進行Q&A時氣氛更是反應熱絡,活動於晚上9時圓滿結束,與會者都收穫滿滿。
日前報載,有一位來自中國大陸的錢姓男子來台騎自行車環島,行經高雄市時突遭路燈電擊不幸死亡;為此錢姓男子的大陸家屬跨海來台上法院打國賠民事官司。台灣高雄地院循往昔實務見解,依據法務部函釋參照兩岸關係條例意旨,認定「大陸地區人民也是中華民國人民」,適用《國家賠償法》判賠新台幣463萬元。
但卻有民進黨立法委員公開表示,中國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非屬中華民國國民,不享有或負擔中華民國國民的權利義務,行政院竟然也順此態勢通令即日起停止適用該法務部函釋,且認為凡舊函釋與此牴觸者,法院法官如再有類似的引用及判決,即日起停止適用或不再援用。
試問,我國行政院竟然可以不顧忌「司法不得由行政機關擴權干預」的權力分立,而公然干預法院審判,或影響法院之判決,誠令人匪夷所思。況且這種本於強烈意識形態,公然做出違背權力分立之決策的行政指導,再再不符憲政權力分立原則,踐踏憲政秩序,莫此為甚。
李永然律師
一、台灣已是高齡社會,民眾應重視長期照顧:
隨著台灣邁入高齡社會,對於老年人的長期照顧服務較往昔更受重視;為此立法院於民國104年間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法》,該法並由總統於民國104年6月3日公布。
2023年5月29日中午,李永然律師以臺北企業經理協進會理事長身分主持台商張老師月例會,會議首先由總召集人姜志俊大律師報告,接著由林清汶副教授進行特定議題報告「從大陸預售屋爛尾樓風暴到保交樓歷程——相關法律問題剖析」,詳細的內容解說,讓與會者都受益良多。
2023年5月11日下午2時,李永然律師以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身分出席立法院「證券交易法第四條及第一百六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公聽會,針對TDR爭議與證券交易法修正案表達意見,會議由羅明才立委主持,限時7分鐘,表達意見。李律師呼籲,政府應重視TDR爭議引起的冤案侵害人權問題。
2023年5月23日中午,李永然律師以創社社長出席台北市忠誠扶輪社例會,會議由陳宏宇社長主持,會中邀請陳至淳院長前來演講「五十肩和下背痛」,分享醫學知識,並由陳秀國牙醫師介紹主講人,陳昭鋒先生致詞,會後大家一同合影留念。
文◎李永然律師
一、「毒品」危害身心,令人無智而造作諸惡
吾人均知佛法認為修行必須「修善止惡」,為了令人止惡防非,而制「五戒」,五戒者:「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及不飲酒」。
2023年5月28日上午,台北市忠誠扶輪社健行隊舉辦健行活動,由隊長陳秀國醫師帶隊,李永然律師以創社社長身分出席,大家由天母古道出發,經過水管路,登上台灣最高學府——中國文化大學,再走回天母古道,中午大家餐敍後,圓滿結束了本次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