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9日中午12時,我前往台北建國南路二段231號3樓出席「國際私法研究會會員大會」。
此會由我的指導教授馬漢寶大法官所創,目前他仍擔任會長,李復甸擔任祕書長。
為了更便於推動會務,今天由馬會長指定劉鐵錚前大法官為副會長,陳榮傳、賴來焜二位教授則擔任副祕書長。
會議中導論100年9月19日至20日舉辦之「2011年海峽兩岸國際私法學術研討會」相關事宜,以及國際私法研究會組織章程修正案。
「2011年海峽兩岸國際私法學術研討會」主題訂為「兩岸新國際私法之適用與比較」,並分為下列二項子題予以探討:
(一)兩岸新國際私法之適用與比較:
1.通則及附則;
2.權利主體;
3.法律行為及代理;
4.涉外之債;
5.物權及智慧財產權;
6.親屬;
7.繼承及遺囑。
(二)兩岸新國際私法之教學方法及展望
此會由我的指導教授馬漢寶大法官所創,目前他仍擔任會長,李復甸擔任祕書長。
為了更便於推動會務,今天由馬會長指定劉鐵錚前大法官為副會長,陳榮傳、賴來焜二位教授則擔任副祕書長。
會議中導論100年9月19日至20日舉辦之「2011年海峽兩岸國際私法學術研討會」相關事宜,以及國際私法研究會組織章程修正案。
「2011年海峽兩岸國際私法學術研討會」主題訂為「兩岸新國際私法之適用與比較」,並分為下列二項子題予以探討:
(一)兩岸新國際私法之適用與比較:
1.通則及附則;
2.權利主體;
3.法律行為及代理;
4.涉外之債;
5.物權及智慧財產權;
6.親屬;
7.繼承及遺囑。
(二)兩岸新國際私法之教學方法及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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