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出現許多科技大廠的員工跳糟至大陸相關企業,而遭到台灣公司提起告訴,李永然律師於2014年10月16日接受聯合晚報記者訪問,提到相關的法律問題。李永然律師表示:憲法保障人民有可以選擇工作的自由,但被挖角的跳糟人才一不小心可能觸犯的法律包括:最低服務年資及違約金條款、競業禁止、營業祕密、妨害電腦使用罪、背信等法律,輕則賠償違約金,重則觸犯刑法將處有期徒刑。

  李律師也提到:被挖角員工在新公司不能洩露原公司的機密,不能將知悉的協助別人重置行為,否則就會觸犯著作權、妨害電腦使用罪,甚至背信罪,除了要罰金更有刑責。

  李永然律師認為台灣人才只要不侵害前雇主,就沒有法律上的問題,且憲法保障我國人民有選擇工作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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