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7日蘋果日報A12版記者洪安怡「活化眷村 邀民眾免費住」的報導,提到隨著歷史腳步走過,台灣眷村的作用不再,這些房子老舊毀壞而閒置,所以各縣市政府提出「以住代護」的計劃,讓民眾免費住宿,也可以租借劇組拍攝,邀請藝術家進駐,利用眷村美食來保留眷村文化的歷史軌跡,且創造新風貌,透過這些老舊眷村的活化,讓台灣歷史痕跡被看見,培育台灣的文化底蘊。

  筆者認為台灣的眷村固然有他的時空背景,歷史的痕跡,但走過後就完全被遺忘。老兵凋零,眷屬遺孤被迫遷移,眷村房舍隨著風吹雨打而破舊不堪,歷史古蹟保存不易,政府無經費管理與修繕;唯有訂定計畫開放委外來管理並保存活化該文化資產,讓各個不同眷村呈現不同風貌,但未來是否能持之以恆完全管理,不被外力所收買而破壞變質,因此須建立完善不同眷村的「租借契約」,有一套完整的管理規約,成立單一眷村管理部門,設立稽核流程,依照規約確實執行,才能避免弊端產生,也才能完全讓眷村文化活化、完全改造保存。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近年來一些公有地閒置土地,建物紛紛活化,現連老舊閒置的「眷村」也已被注視,這是一個好現象。老舊閒置眷村加以有效修復管理,結合「文創」,也是一旅遊、觀光的亮點,政府一定要積極起來,讓台灣各方面都能「轉型升級」,重視台灣的經濟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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