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菲莉校長(左一)
文/簡菲莉
李永然律師除了是臺灣法學瑰寶、人權先鋒,也是一位熱心公益、惜福惜緣的教育志業家。102年11月9日在他親自奔走和出錢出力指導下,停擺幾多年的中正高中(前身為士林中學)校友會重新開張,還擴大營運為全國校友總會。兩個多月的籌備期,他總是在公餘之後,親自到校和一群同樣熱情的學弟妹「搏感情」。以李律師的成就和地位,榮膺創會理事長當之無愧、實至名歸。我們看到的是他看待事物的堅決精神和處理事務的果斷明確,誠如他常掛嘴邊的嘉言明訓「在對的時間、地點做對的事」。他對於中正高中校友會的付出老早已經超出情感回饋的程度,是昇華版的教育志業。連續兩年,在他領導下的校友會,對母校的挹注發揮極大的穩定力量,中正舞蹈班學生持續在舞台上發光發熱、校內最高額的助學金、學測成績優異獎勵等。
士林中學就讀期間,邵夢蘭老校長對他的勉勵,李永然律師謹記於心,除了戮力實踐外,還擔任母校高一新生始業輔導專題講座,十餘年不間斷。大學長的期勉和風采,永遠傳唱在中正高中校園,有為者亦若是,「在對的時間、地點做對的事」。李律師本人辯才無礙,也妙語如珠,常常語露機鋒。實例一:105年7月23日就在新書出版後幾日,校友會的聯誼活動裡,與會者不經意提到「男女平等」概念,立即被李律師糾正,臺灣已經進入包容、接納第三性的社會,不能只談男女。實例二:對於參與母校活動以及校友會務,他總抱持著排除萬難的使命感,「忙碌」絕對不是好藉口和理由。他笑說,只要能舉證比我忙,就可以光明正大地請假。
李律師的特有種,從茹素修行、投資出版、教育志工、筆耕不斷(著作等身)這些小地方就可以想見,他的這本自傳從出身、學習講到從業、人生,如果耳順之年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那李律師的前六十年只能用「精采」、「努力」兩句話來形容。身為教育人都明瞭,過多筆墨形容都比不過親自拜讀他的大作或實地領略他的演說丰采。我衷心推薦《法律特有種:李永然律師不一樣的普法之路》。
(本文作者為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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