誦「三昧水懺」卷中有感

「三昧水懺」共分上、中、下三卷,上回曾寫過卷上,而現在則寫下卷中。

1.應起四種觀行,以為滅罪方便,即:(1)觀於因緣;(2)觀於果報;(3)觀我自身;(4)觀如來身。首先觀於因緣,即因「無明」,不善思惟,遠離善友、諸佛菩薩;其次於果報,乃所有諸惡、不善之業,三世輪轉,苦果無窮,求出無期。再者,觀我自身,雖有正因靈覺之性,而為「煩惱」黑闇叢林之所覆蔽;故應發起勝心,破裂「無明」、顛倒重障,顯發「如來」,大明覺慧;最後,觀如來身,無為寂照,離四句,絕百非,眾德具足,湛然常住。

2.凡夫長養煩惱,日深日厚,日滋日茂,覆蓋慧眼,令無所見,斷除眾善,不得相續,起障不得見佛,不聞正法,不值聖僧煩惱。

3.懺悔「業障」,要了解六道果報,種種不同,形類各異,主要是「業力」所作。經中說言,有三種業,即(1)現報;(2)生報;(3)後報。首先,所謂「現報業」,即現在作惡,現身受報;其次,「生報業」者,乃此生作善作惡,來生受報;最後,「後報業者」或是過去,無量生中,作善作惡,於此生中受,或在未來,無量生中受。

4.明白三種業,即先進行「總相懺悔一切諸業」,進而再行「別相懺悔」。別相懺者,先懺「身三」,次懺「口四」,其餘諸障,次第稽顙。身三業者,第一殺害,如有殺業,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多病,二者短命,第二刧盜之業,若生人中,為他奴婢,衣不蔽形,食不充口,貧窮困苦。第三貪愛之罪,經言「淫欲之罪」,若在人中,妻不貞良,得不隨意眷屬。

5.口四惡業,若生人中,口氣常臭,有所言說,人不信受,眷屬不和,常好鬬諍。

6.再懺悔六根所作罪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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