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釋淨耀法師(中國佛教會理事長、新北市佛教會理事長、中華民國宗教與和平協進會理事長、土城慈法禪寺暨台北普賢講堂住持)
寺廟等宗教團體從募款籌組、覓地建造、法務營運等宗教涉俗事務,到培養宗教師、育成信眾等宗教內部教務工作,長期以來,都面臨了很多行政命令和實際扞格的法令適用問題。
《宗教基本法》草案,是中立、全面、整體與長遠性的國家基本法案,是國家表達對於宗教政策的一個基本原則與態度。主要以維護信仰自由、宗教自主與國家制度之平衡,為立法的主要目標。
《宗教基本法》的制定並非以維護宗教自身的利益為著眼,而是以「守護全體國人的身心利益」為主要目的考量的。
(本文摘自《宗教基本法制定的必要與完善》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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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釋淨耀、釋法藏、釋宏安、釋普暉、釋見引、林岱樺、馬文君、陳清秀、吳威志、周志杰、李建忠、李永然、陳贈吉、施展
出版日期:2018/12 初版
書號:3B13
定價:300元
《宗教基本法》該不該制定?該法真的凌駕於憲法之上嗎?世界各國對宗教團體的態度如何?為讓我國的「宗教自由」保障法制與世界先進國家接軌,彰顯我國《憲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人權立國」精神,本書邀請多名立法委員,以及宗教界、學術界、司法實務界人士,針對《宗教基本法》與「宗教自由」等相關議題,撰文進行討論。細述為何要制定《宗教基本法》、世界各國有關宗教團體的立法例、《宗教基本法》未來制定方向,讓我國成為華人社會中保障宗教自由法制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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