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自民國107年轉為高齡社會,預估將於民國114年邁入超高齡社會,隨著人口老化及照顧服務需求多元化,為因應失能、失智人口增加所衍生之長期照顧需求增加,《長期照顧服務法》已於民國106年6月3日施行,台灣社會福利邁入了新的階段,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團隊律師、法律人員結合專業醫師共同撰寫《長照安養醫療法律手冊》,提供民眾了解與自身息息相關的長照議題。
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資料顯示,我國已於民國82年成為「高齡化社會」,民國107年轉為「高齡社會」,推估將於民國114年邁入「超高齡社會」,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高達20%以上。民國109年的國人平均壽命為81.3歲,加上這兩年出生人數低於死亡人數,台灣已進入人口負成長時代,扶養比逐年增加,也顯示未來青壯年的負擔將更重,「長照」已成為不容忽視的社會課題。整體人口結構快速趨向高齡化,使得長期照顧(簡稱長照)的需求同步增加,政府也注意到這個問題,為了發展完善的長照制度,行政院自民國96年間核定《長照十年計畫》積極推動長照業務。經過10年,隨著人口老化及照顧服務需求多元化,為因應失能、失智人口增加所衍生之長照需求,提供從支持家庭、居家、社區到住宿式照顧之多元連續服務,建立以社區為基礎之長照服務體系,行政院於民國106年開始實施《長照十年計畫2.0》,以回應高齡化社會的長照問題。
有鑑於「長照」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但大多數人對其內容卻無從了解,於是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及高雄所吳任偉律師蒐集長照相關問題,並由吳任偉律師擔任法律手冊主編,邀集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台北所、桃園所、高雄所律師群:陳淑芬主任律師、黃斐旻主任律師、鄭智仁律師、林易陞律師、張雅蘋律師、朱萱諭律師、蘇湛雯律師、羅韵宣律師、孫慧敏特助及雙和醫院李思翰醫師等人共同撰寫,並由永然法律基金會捐印《長照安養醫療法律手冊》,詳細解析「長照」相關法律議題。手冊內容包括:簡析《長期照顧服務法》、簽訂長照服務契約應注意事項、居家長照與醫療院所間的合作與分工、長期照顧保險示範條款、「安養信託」與「預收款信託」於長期照顧之運用、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意定監護介紹、扶養人未盡扶養義務、醫療爭議事件之處理、老人安置費用追償之探討、長照與遺囑、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與病人自主權利法……等,對於我國現今的長照制度有完整而翔實的介紹。
欲索取《長照安養醫療法律手冊》者,請來函附上中型回郵信封(16cm×22cm以上),註明手冊名稱,寄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號7樓永然法律基金會收即可。索取一本回郵為11元,索取二本回郵16元,索取三本以上請來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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