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年4月26日自由時報A4版簡惠茹、張協昇、侯承旭、吳欣恬記者所撰「宜蘭豪華農舍 明年擬加徵豪宅稅」的報導,全國首創!宜蘭縣府研議自民國107年起對縣內「豪華農舍」開徵「豪宅稅」,宜蘭縣吳澤成代理縣長表示,民國107年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時,將檢討對豪宅農舍加價收取房屋稅,「有些農舍比美陽明山豪宅,有游泳池、庭園造景,不加價毫無道理」。

  吳澤成代理縣長表示,民國107年的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重點將鎖定「豪華農舍」房屋稅檢討,擬朝庭園造景、游泳池等既有法規項目加價。他強調,走在三星鄉溪畔,宛如置身歐洲,有些農舍比美「豪宅」,不像「農舍」用途,不加價毫無道理,現雖無「豪宅稅」名稱,仍可依現有法源加價,稅負才公平。地稅局說明,依《房屋稅條例》,既有加價項目,包括總樓地板面積兩百平方公尺以上獨院或雙併式房屋,空地面積為第一層面積一.五倍以上,宅外設置庭園造景或游泳池,任一項按標準單價加價五十%,兩項加價百分百,現有農舍已按此加價;民國107年將討論再提高「豪華農舍」的加價標準。

  筆者認為宜蘭縣政府將針對豪華農舍課徵豪宅稅,在《房屋稅條例》中並無豪宅稅之規定,台北市過去用「路段率」來加徵豪宅稅,但房屋標準價格本來就已經包括路段調整率,就引起重複評價的詬病,如今宜蘭縣政府如要課徵豪宅稅,若逾越法律的規定,可能會有違憲之虞。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宜蘭縣政府對於「豪華農舍」的處理必須運用智慧,全盤考量,再下手處理,切勿「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台灣的不動產稅制已修得讓專業人士弄不清楚的,未來將更混亂,其實「豪華農舍」的形成,政府要負最大的責任,如果不是政府放任公權力,人民何以敢砸大錢,在「農地」上蓋「豪華農舍」,做非「農業使用」,現又要巧立名目加稅,真令人有「丈八金剛摸不著頭腦」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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