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永然律師

問題:大大公司針對自己公司的一項「發明」取得「專利權」大大公司如欲利用「授權」方式,藉以取得利益,在法律上應有那些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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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0日上午,孫因理事長及趙璽先生丶凃明哲先生⋯⋯等五人前來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與李永然律師交流會談,眾人一同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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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律師、沈曉玫律師

【問題】

  甲為製造、生產、販售電器用品之公司,以「A商標」作為其商品之標示,近日乙公司以「A商標」無正當理由迄今未使用已滿3年為理由,向智慧財產局申請廢止「A商標」之註冊,試問甲公司可以做何種主張,而避免「A商標」被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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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釋見引法師(中國佛教會副理事長)

  我們在此還是必須誠摯地呼籲,目前在民進黨政府執政下,蔡總統既然不斷地表示對於宗教自由的尊重,而《宗教基本法》這一部法律,對於宗教界的發展以及宗教文化的延續,也具有非常密切的關係,所以,誠摯希望蔡總統能以總統的高度加以關切,讓《宗教基本法》能順利在立法院完成三讀通過,進而依此再進一步訂出完善的《宗教團體法》,相信台灣的宗教團體一定會贊成並支持。

  現今宗教界所存在的最大問題,不外是「宗教用地問題」。宗教用地問題,大致分為兩大部分。一部分是一些宗教團體的用地是登記在個人名下,此部分曾在民國108年10月間,經內政部徐國勇部長表示,總統對這個問題非常關切,也正在草擬《宗教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但至今,內政部對於《宗教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仍在草擬階段,尚未看到進度,宗教界也希望本部法律能儘快完成草案,並經過行政院院會通過後,送往立法院完成三讀,相信《宗教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的立法,將會對於這些歷史上所遺留宗教界土地問題,能夠得到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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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9日中午,李永然律師與好友石理事長丶張大律師丶蘇大律師四人餐敘,開心聊天並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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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律師

一、打民事官司第一審很重要
  國人打民事官司,有時候認為先自己去開庭,如果第一審敗訴之後,再找專業律師來拚上訴的第二審,進行翻盤;或者於第一審法院隨便找個律師,等到敗訴再找更專精、高明的律師,進行「上訴」第二審的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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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釋常露法師(中華佛教比丘尼協進會理事長)

  期盼政府能再次開放補辦寺廟登記,並應降低補辦門檻限制,也要向宗教團體多多宣導補辦登記的好處,才能確保寺廟都可以完成補辦登記,達到寺廟合法化,進而讓寺廟可以將土地合法登記於寺廟名下,保障寺廟合法使用土地的權利,使宗教團體之宗教自由保障更向前邁一步。

  期許立法院能比照「客家族群」、「原住民族」、「科學技術」、「教育」、「文化」、「海洋」等制定基本法的方式,儘速將《宗教基本法》草案完成立法三讀通過,體現《憲法》第13條所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內涵,使我國之「人權立國」理念具體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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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莊曜隸律師

  新冠肺炎期間,經營紡織廠的小夫為了減少疫情所帶來之損失,遂要求公司全體員工大雄、靜香、胖虎減薪百分之二十,試問工會可否替大雄等三人提起不作為訴訟,制止小夫為此一片面不利益變更勞動條件之行為?

一、關於工會為多數會員利益提起「不作為訴訟」,首先須了解下列相關法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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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8日中午,李永然律師出席好友陳凱倫先生在邊田庄舉辦的聚友會,宣布將轉換跑道擔任「生命教育的心靈講師」,李永然律師與一群好友前往祝賀,並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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