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1日晚間,李永然律師出席忠美扶輪社例會,和社友們一起餐敘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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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5月10日午時,李永然律師出席忠誠扶輪社例會,會中邀請到安東扶輪社杜富國(PP Frank)演講「財運面面觀--由面相掌握自己財運」,內容十分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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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張則君

  一個成功的人士,除了本身的努力不懈外,在求學期間學校師長的授業解惑,也是協助人格養成及增長學識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李永然律師自幼生長在台北市士林的小康家庭,基於地緣關係,就讀士林國小,後來初中、高中則進入士林中學(現即為士林國中、台北市立中正高中)就讀,高中期間透過高三一年的努力,在大學聯考時一舉考取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司法組,大學畢業後,再以第一名的成績考取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班,並於民國70年取得碩士學位,同年以第三名的成績進入台大法研所博士班繼續攻讀博士學位,但僅完成課程學分並未取得學位。近年隨著兩岸關係的改變,李永然律師為服務中國大陸台商,需要了解中國大陸經濟法的法律事務,於是利用時間前往中國政法大學攻讀,由徐杰教授指導論文,並取得經濟法學博士學位。李律師非常感念在求學時一路走來,受到各個階段學校師長的用心教育,於是在成為律師之後,積極參與各個校友會,即希望藉由校友會貢獻己力,回饋母校栽培,造福學弟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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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永然律師

一、信託的運用日益普遍

  我國於民國85年1月26日由總統公布《信託法》,並自公布起正式施行,因而該法於85年1月28日起生效;按「信託」是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的關係(參見《信託法》第1條)。又「信託」涉及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往往須具備專業,因而我國也於民國89年7月19日由總統公布《信託業法》,並自公布日起施行;該法用以規範「信託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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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李永然律師、高嘉甫律師

案例:

  小志於某日駕駛車牌號碼為YR-0271之自小客車,自新北市三重區往台北市方向行經台北橋時,因看到旁邊有一輛警車而一時心虛,於轉彎時忘記打方向燈,員警見狀即駛近勸導,並與小志所駕駛之車輛併排,小志仍不予理會,繼續加速,嗣小志行駛至台北市松江路口與民生東路口時,巡邏車與小志駕駛之自用小客車併排行駛,小志又往左切要衝撞巡邏車,員警不得已使用指揮棒敲打小志所駕駛自用小客車的車窗,小志才減速靠邊停車,員警即請小志下車,並詢問小志:「如未酒駕,是否攜有違禁品在身?」經小志表示並未攜帶違禁品後,員警復詢「可否打開車門由員警以手電筒照射車內,並打開置物箱以探尋是否有違禁品?」小志不僅同意員警之要求,嗣並簽署「自願搜索同意書」,試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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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永然律師

一、修行如向外馳求,是捨本逐末

  人之所以想到要修行,是「知苦」,並希望能「離苦得樂」,而不再「後有」,方不會於「六道」(註1)中不斷地輪迴。不過不少人步上修行之路,卻不斷地向外馳求,希望能覓「佛」,就該問題達摩大師於《血脈論》、《悟性論》、《破相論》中,指為「捨本逐末」;因為一般人學佛,希望能超凡入聖,能成佛;然「心即佛」,所以《血脈論》中有云「除此心外,終無別佛可得;離此心外覓菩提涅槃無有是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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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永然律師

一、台商在大陸發生民事糾紛,起訴後仍可調解:

  台商在中國大陸投資、交易難免發生民事糾紛,而糾紛發生時,其解決的途徑不一而足,如:仲裁、人民調解、律師協商、提起民事訴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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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委會遲延成立、共用部分產權不清等,公設點交新型態問題浮出,起造人怎解?台南小年夜地震震出了大樓結構、起造人、設計人等責任問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對起造人移交公設明文訂立規定,但爭議不段,不僅是設施設備功能認定不一,還含括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等產權文件、法令適用,會同管委會、主管機關等檢測後移交……事項繁多,缺一不可!而關係著公設點交順利與否的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該如何有效召開?永然特開「最新公設點交問題與第1次區權會實務」課程,定於5月24日晚起共4堂,針對公共設施及共用部分產權之點交,其實務操作之程序、文件圖說、品質管理、糾紛協調訴訟等事項以實例做說明,不動產業界必學。

報名請洽:永然法律研究中心02-2356-0809課務專員蔡台珍,或上網http://www.law119.com.tw

欲了解本課程完整內容,請點擊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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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難脫生、老、病、死、苦,打從一個人出生、成長、學成、工作,而後組織家庭,一路行來,無不屢遭挫折與挑戰。於職場失意者,或面臨謀職不順、工作不力、失業、資遣、退休金無著等窘境;成家立業後,又可能陷入不孕之苦,或遇子女受教難行為乖張……等。

  當人生面臨種種橫逆時,如何處變不驚,緊守定、靜、安、慮、得的從容態度?實屬不易。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執業三十餘年來,每每目睹人際之間各種爭執的上演,究其原因,多為事件當事人固持己見,不思己過,以致衝突爆發,僵局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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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5月7日下午5時,李永然律師前往台北市立成功高中,出席該校94周年校慶「校友重聚晚會」,與李慶宗校長及成功校友們一同參與晚宴,並欣賞各項表演,一起慶祝成功高中校慶圓滿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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