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3年2月6日工商時報A17版記者王志煌所撰「每坪15萬有找 桃縣950戶合宜宅年底動工」報導繼內政部在林口A7站、板橋浮洲興建「合宜住宅」後,桃園縣開全國之先,首創由地方政府獨力推出「合宜住宅方案」;位於桃園八德市的合宜住宅規劃興建至少950戶,每坪平均售價不超過新台幣14.9萬元,最快於民國103年底前動工。

  桃園縣政府對於八德合宜住宅採限定承購資格,以桃園縣民並符合一定條件之限制,或桃園縣各區段徵收安置計畫得申請合宜住宅之拆遷戶為優先對象。另保留1成戶數,即至少95戶做為「出租住宅」,每坪每月租金不超過新台幣250元,提供在桃園縣就業就學青年優先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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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2月4日聯合報A6版記者廖炳棋所撰「260萬買點交法拍屋 他晉升有屋族」報導,蘇先生五年前花新台幣260萬元標得法拍屋,卻遇到原屋主不肯搬遷,透過法律程序讓對方點交,再私下付搬遷費請對方走人。

  蘇姓男子表示,得標後原屋主佯稱要兩個月後搬遷,但期滿後原屋主卻未依約定搬遷,他只好透過法律程序。法院書記官聯絡雙方見面,原屋主卻要求支付新台幣10萬元搬遷費才願意走人,他無法接受;書記官確認雙方意願後,訂下最後搬遷日期,原屋主再不走,蘇先生可找轄區警察及鎖匠,強制原屋主搬離。但為避免對方搬家前故意破壞房屋,他仍付新台幣2萬元給原屋主搬遷費。蘇姓男子提醒有意購買法拍屋民眾,最好選擇標示有點交房屋;遇到屋主不肯搬遷,一定要堅持按照程序讓對方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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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2月初讀了一本由Raymond Chip Tafrate及Howard Kassinove所著,張國儀譯,經濟日報出版的「不抓狂的管理術--7招讓你成為職場大紅人」。

  這本書幫助我們處理情緒,現代人如果常常憤怒,恐將影響我們的工作、生活及人際關係,所以要管理好自己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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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2月7日上午11時許,李永然律師前往中華救助總會及台北市企業經理協進會,出席兩個單位的新春團拜活動,除互道新年恭喜外,也祝福大家馬年行大運,事事平安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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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2月7日上午9時至10時30分,李永然律師前往北一女中至善樓會議室,為台北市高中品格聯盟舉辦之「品格營」演講「從法律談品格」。

  品格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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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2月6日下午2時30分,李永然律師前往法務部出席「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教育訓練小組第5次會議」,會議由黃默委員主持,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教育訓練小組王幼玲委員、李永然委員、黃俊杰委員、葉毓蘭委員等人出席,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李兆委員、黃翠紋委員、鄭麗珍委員、潘維大委員等人列席,會議在委員們討論相關事項後順利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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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1月27日工商時報A3版記者彭禎伶所撰「北市都更趨嚴 保險業急送件」報導,因應台北市都更標準可能變嚴,建商、保險業掀都更送件潮。據了解,台北市政府都更處擬修改自行畫定都更的審查標準,取消了建築年限、所有權人會議等規定,許多建商、保險業者擔心之後標準變嚴,急忙在民國102年下半年開始狂送都更申請件,估計暴增數十件以上。

  據了解,台北市政府都更處預計修改《台北市未經劃定應實施更新之地區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建築物及地區環境評估標準》的指標,最重要的是建築物年期,目前只要30年以上鋼筋混凝土造、40年以上鋼骨混凝土造的建物,即符合一項都更的標準。但台北市政府都更處認為建物的年限無法反應使用現況或機能,所以打算改以建築師或專業技師來判斷使用現況。其次則是原本3,000平方公尺以上或有完整街廓,舉行說明會及所有權人超過3/10,及所有土地總面積及持有樓地板面積均超過3/10同意的指標,也因為以往爭議較多,考慮刪除,回歸實質環境評估,決定是否應該要推動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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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1月29日聯合報A4版記者江碩涵所撰「學者:實價登錄 許多漏洞待補」報導,立法院於民國103年1月28日通過《地政士法》第五十一條之一覆議案,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花敬群副教授表示,目前實價登錄制度最為人詬病的是登錄時間過長、登錄責任未釐清、預售屋結案才登錄、租屋容易規避登錄責任,以及登錄內容去識別化後沒有任何實質幫助,這些問題都應藉由修法來解決。

  花敬群副教授表示,地政士背負著登錄價格錯誤的責任,但了解價格的應是買賣雙方和仲介公司,建議政府將實價登錄責任歸屬直接修訂為買賣雙方,以避免少數業者利用漏洞哄抬房價;另外目前實價登錄申報時間為房屋登記完畢後一個月內,造成房價資訊揭露的落後,修法應朝向房屋過戶時登錄,並且刪除去識別化的規範,改為全面公開資訊,有助房價透明;至於實價登錄網站的租屋行情非常少,由於部分房東為了規避稅金,與房客私下協議不登錄,使租屋行情無法揭露;建議修法也應將個人租屋納入登錄範圍,並懲罰不據實登錄的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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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台北市企業經理協會編輯,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行「大陸臺商商務合同實務解析手冊」一書,於民國102年6月出版,是一本協助臺商在大陸經商時面對商務合同所應該了解的內容及合同範本、常見問題Q&A,李永然律師常年關注兩岸經貿法律問題,也提供其相關經驗於本書中,希望對臺商能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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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103年2月5日正逢大年初六,一早9點,永然關係企業員工在李永然律師的帶領下,舉行了新春團拜,李律師除了勉勵各單位同仁在新的一年繼續努力外,也希望大家都能擁有健康的心靈和身體,最後在所有同仁互道恭喜,領取開工紅包合影後,開始新的一年,展望未來,能馬到成功,馬年行大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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