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0日上午10時30分,李永然律師出席財團法人台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董事會暨校友聯誼社管理委員會聯席會議,會議由孫震董事長主持,方中民、朱茂男、呂美月、李永然、高明見、莊惠鼎、許文政、陳維昭、陳聰富、溫文昭、葉國興、韓揆等董事出席會議。會議討論相關會務提案,在大家充分表達意見後,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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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月9日下午4時30分,李永然律師出席國際扶輪3520地區理、監事聯席會議,由地區總監黃金豹主持,張順立、林谷同、林華明、郭俊良、梁吳蓓琳、蕭昌貴、趙天星等理事,方鳴濤、李永然等監事出席,會議討論各項提案後,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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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1月7日中國時報B2版記者陳芃所撰「大樓公安申報 先預檢貴3000」乙文報導,台北市高樓層住宅多,台北市建管處從民國103年起,要求11至15層的住宅大樓須做公安申報。有業者推出「預檢方案」,標榜先初勘、協助改善缺失,再正式申報,費用比一般按次計費至少貴新台幣3000元。

  台北市建管處統計,台北市11至15層的住宅大樓超過900棟,皆須在民國103年3月底前完成「公安檢查」,未來須每「3年」申報一次。檢查項目包括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升降設備、避雷設備和緊急供電系統。若有缺失又拒絕改善者,建管處可依法處新台幣6至3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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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歲末年終,又是各大公司舉辦尾牙答謝員工一年辛苦的時節,李永然律師於民國103年1月3日晚上參加了康和綜合證券(股)公司尾牙,1月4日中午則出席了友信行(股)公司的尾牙,和兩家公司的同仁們同樂,並祝賀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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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蘋果日報民國(下同)103年1月7日A5版刊登之「王泉仁控李晶晶偷垃圾桶」報導乙文,由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黃斐旻律師代理當事人王泉仁先生聲明如下:

  一、對於雙方婚變以來,王泉仁先生一直秉持好聚好散之心態,希望與李晶晶小姐和平結束婚姻關係,但是李晶晶小姐對於王泉仁先生所釋出之善意,並不予理會,還不斷透過媒體打擊王泉仁先生之名譽。本案提告前亦曾善意發函請求李晶晶小姐將不屬於她個人之物品歸還,在前揭媒體報導揭露前,李永然律師亦曾向蘋果日報丁牧群記者私下呼籲李晶晶小姐歸還王泉仁先生物品,讓事件早日落幕之立場,然此均未見報導。

  二、所謂棉被、垃圾桶等物品,均為當初出租人新光人壽公司所提供使用,且必須歸還之物品,此部分王泉仁先生僅是提及連出租人所提供使用之物品均遭李晶晶小姐搬光,並未在所提刑事告訴之受害範圍內,前揭報導竟以斗大標題指稱「王泉仁控李晶晶偷垃圾桶」云云,實與所告訴之內容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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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1月3日工商日報A18版記者方明所撰「士林夜市5坪店 躍北市店面單價季軍」乙文報導,最新實價揭露,台北市士林夜市大東路1間僅5.34坪小店面,以總價新台幣2,385萬元成交,每坪單價高達新台幣447萬元,創下北市實價店面第3高單價。

  台灣房屋智庫執行長劉怡蓉分析,士林區大東路店面位於士林夜市,為國外旅客來台必逛景點,加上今年以來陸客自由行大幅成長,使得士林夜市大東路精華店面租金也水漲船高,並且這區店面物件釋出稀少,只要有物件釋出馬上就會有買家詢問。信義房屋統計台北市主要商圈,發現實價資料上主要商圈的交易紀錄,創最高價的店面多數都是不到11坪的小店,總價則落在新台幣2,300~5,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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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交通部部長郭瑤琪未收美金二萬元,日前竟遭最高法院刑事庭以她收受二萬美金為由,判處有期徒刑八年確定。
  她不甘被寃判,於民國102年12月31日針對判決「違背法令部分」在李永然、陳明律師、戴前大法官東雄陪同下前往監察院向李復甸監察委員提出陳情,盼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能提起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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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友人謝文欽董事長於2013年12月17日業已往生,謝董生前熱心公益,為人和善,突然間聞其往生,誠令人不捨!

  其子女已訂於民國103年元月14日舉行家祭、公祭後出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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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2年12月31聯合報B1版記者高詩琴、黃福其所撰「大樓磁磚掉落傷人 可罰6~30萬」乙文報導,台北市日前發生多起老舊大樓磁磚脫落砸傷人意外,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表示,自民國103年起將全面巡檢市內老舊大樓外牆,若外牆剝落且有傷及行人危險,可罰管委會或所有權人新台幣6萬元到30萬元的罰鍰。

  台北市都市發展局指出,未來也會推動修法,一方面修訂「建管自治條例」,強制規定市內一定年限的建築物,建築物所有權人應主動辦理外牆檢查。另外也會建議中央修法,如推動外牆飾面施工規範品質簽證、一定樓層以上建築物禁貼磁磚、公寓大廈外牆安全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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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2年12月21日聯合報A4版記者許雅筑、李昭安所撰「私校可承租私地 租期至少30年」乙文報導,立法院民國102年12月20三讀通過《私立學校法》修正案,放寬私校可承租私人土地,且為了防止炒地皮、圖利等弊端,新法規定租期至少卅年、租金則須比照國有土地。

  不過,少子化已是趨勢,這項修法與目前政府正推動的「私校退場」方向背道而馳;因此有立委質疑此項修法將製造更多問題,將出現「公有補助建築,蓋在私人土地上」的現象,且無助私校退場。但是提案的陳淑慧立委表示,現行法規缺乏彈性,私立學校因為校地不夠而承租國宅作為宿舍、或缺乏運動場地而向社區租用等情況層出不窮,使學生權益受到影響;她表示,優質私校仍值得鼓勵,修法後能給予學校更多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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