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2年12月20蘋果日報A4版記者張欽所撰「頂樓漏水 判管委會修到好」乙文報導,新北市五股區園圃綠圃社區大樓的頂樓平台,因地震而龜裂,致住九樓的吳姓婦人飽受漏水之苦,管委會卻以重大修繕須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要求吳婦自付六成修繕費,吳婦憤而打官司。台灣高等法院認為,若以表決分擔費用恐無修繕之日,逆轉判管委會敗訴,須將漏水問題修到好為止。

  吳婦的兒子表示,五年前發現自家房間、陽台滲水,檢查發現是頂樓平台裂縫造成,要求管委會修繕後仍持續漏水,因此提告要求管委會修繕頂樓平台,直到不再漏水。園圃綠圃管委會則反駁,吳婦反映漏水後立刻請人修繕,並未怠忽職責,但頂樓修繕屬重大修繕,需經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同意,且是會議決議要求吳婦分擔六成修繕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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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2年12月28日經濟日報A4版記者吳泓勳、郭及天所撰「南港地上權,新壽20億奪標」乙文報導,台北市財政局民國102年12月27日宣布台北市南港區經貿段42地號地上權案由新光人壽以新台幣20.23億元得標,溢價率約47.9%,未來可規劃為商辦、旅館、餐廳、商場等用途。台北市政府除權利金收入外,預估每年可再收取租金、房屋稅逾新台幣1,500萬元,並增加1,000個就業機會。

  到目前為止,民國102年地上權交易量已達新台幣425億元。永慶資產協理黃增福表示,民國103年不動產標售市場吸金量上看千億元,包括百億大案「信義計畫區A25土地」與「台肥南港C3土地」、新北市政府也預計推出四大公有土地招商計畫,加上台北市多筆公辦都更案將採取地上權方式招標,還有國營事業、高鐵工程局、台鐵局及公營行庫等,也將持續釋出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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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藝人吳宗憲因被控掏空上櫃公司「聯明行動科技」案,觸犯證券交易法,台北地院於民國102年12月27日宣判,吳宗憲因認罪,獲得緩刑機會,被判1年10個月、緩刑3年,條件是須支付公庫300萬元。

  吳宗憲因獲認罪協商不需入獄,是否代表其無罪?李永然律師於接受中國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啟動認罪協商原因很多,可能是檢方證據力不足,也可能是犯罪事實多,經過協商,避免浪費司法資源。因此並不表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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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2年12月27日經濟日報A22版記者宋健生所撰「台中合宜宅 每坪僅12萬 」乙文報導,台中市政府民國102年12月26日宣布,全國首創的「幸福好宅—勞工合宜住宅」社區用地,已順利標脫,最快民國103年即可動工並預售,房屋每坪售價約新台幣12萬元,將是目前台中市民間興建最便宜的住宅。

  台中市經發局長王誕生指出,隨著縣市合併升格,台中市首購市場預售房價今年已站上「2」字頭,首批200戶勞工合宜住宅推出後,預期將造成搶購。王誕生局長說,台中市政府在精密機械園區還有2公頃土地,預估將再釋出500戶勞工合宜住宅;並規劃在豐原、大里覓地,推出不限勞工、只租不售的幸福好宅,初期規劃戶數也在500戶左右,以「雙管齊下」方式,抑制房價飆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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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2年12月26日工商時報A2版記者朱漢崙、張中昌所撰「炒工業區地皮 3招現形」乙文報導,中央銀行將於民國102年12月26日召開年終理監事會議,是否針對工業區土地炒作再祭政策管制,引發市場關切。銀行主管指出,目前炒作工業區土地有三招,包括:(1)開發商切割土地使購買者取得土地困難、(2)用員工宿舍名目養地、及(3)結合地方政府保證後向銀行貸款。

  銀行業者指出,地方政府招標工業區土地時,土地開發商會找來自家好友承接其承標來的土地,結果把工業區土地切割得太零碎,變成該需地者得逐一洽談整合,最終往往作罷。另一種炒作方式,就是假藉工業區蓋「員工宿舍」的名目蓋住宅炒作,這樣手法常見於中小型建商,建商先競標到這類用地,然後透過員工宿舍的名義來申請地目變更。最後一種方式則是地方政府出面為土地開發商作保,但地方政府只保證開發商未賣出的部分將協助清償銀行債務,但未約定賣出期限,為避免承接遙遙無期的「爛帳」,讓有些銀行乾脆不接這類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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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27日下午2時30分,李永然律師出席中華民國仲裁協會第15屆第4次會員大會,此次大會由理事長李念祖主持,監事長張平沼,常務理事李永然、古嘉諄......等人均出席。大會報告會務及討論提案,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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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26日晚上6時30分,如意讀書會舉行12月份月例會,此次讀的是「哈瑪斯之子」,李永然、謝心味、許登旺、林智慧、趙芳華、林碧芬......等人均出席,人數眾多,場面熱烈!

  哈瑪斯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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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然律師與兒子李廷鈞  

文   ◎周美君

李永然律師經營的「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近年出現了一個年輕版的李永然,其面貌、背影、神情與李律師本人相似度達90%,兩人開口說話的音調,微笑的臉龐也神似,但一個是智慧幽默,一個是聰明詼諧,他就是李永然之子──李廷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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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2年12月24日中國時報AA1版記者沈婉玉所撰「工業地炒很大 央行3把火」,與同版記者陳宥臻、唐玉麟所撰「拆廠房賣地 1年海削3成」兩篇文章報導,鑒於工業區土地炒風盛,中央銀行祭出防炒3原則,嚴控不肖人士炒作工業區土地,並於民國102年12月23日請台工業區土地放款市占率較高的前8大行庫(台銀、土銀、合庫、兆豐銀、一銀、台企銀、台中銀行及上海商銀,占全體銀行對工業區土地貸款業務比重的6~7成)開會,要求行庫落實工業區土地貸款管理。

  中央銀行在會中要提出「三項建議原則」。第一是借款人要檢附興建、開發計畫及相關財務資料,證明抵押土地確實依借款計畫使用,由承貸銀行核實評估;其次是借款人需切結於一定期間內動工興建或開發,若違反承貸銀行宜逐步收回貸款並提高貸款利率;第三是,銀行撥款後要切實辦理貸放後覆審工作,落實借款人承諾事項。日後仍無法遏止工業區土地炒風,不排除工業區土地將會被中央銀行納入不動產授信管控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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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23日下午2時,李永然律師以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身分,出席了由財政部舉辦的「檢討稅捐稽徵法第24條及關稅法第48條有關限制欠稅人出境制度」公聽會,一同出席有中華人權協會蘇友辰理事長、洪家殷教授、葛克昌教授......等人。

  會中,李永然律師針對「稅捐稽徵法第24條及關稅法第48條有關限制出境之規定,有無違反憲法或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2條人民遷徙自由規定?應否廢止?」表達意見,李律師認為台灣是法治國家,任何限制人民出境,須經司法程序才可,透過限制出境,達到稅捐保全目的,這相當不妥,且我國已簽署並施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項人權公約,限制出境已明顯違反其人民遷徙自由的規定,應該予以廢止,以維護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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