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士林地方法院認定壹週刊報導明華園戲劇團當家小生孫翠鳳「不當輔選」、「拿公帑挺藍營」與事實不符,判決香港商壹傳媒出版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等人應連帶賠償孫翠鳳小姐新台幣30萬元並應登報道歉。

  壹週刊雜誌於民國(以下同)100年12月14日出版551期雜誌A本以「不當輔選、政府補助明華園2.8億、孫翠鳳拿公帑挺藍營」為標題進行報導,孫翠鳳小姐認為上開報導與事實不符嚴重侵害其名譽權,委請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黃介南律師及陳宜鴻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對香港商壹傳媒出版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壹週刊總編輯邱銘輝、顧問謝忠良、編輯徐文正、撰文記者溫惠敏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民事訴訟,業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2年度重訴字第74號案件於102年12月23日判決香港商壹傳媒出版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壹週刊總編輯邱銘輝、顧問謝忠良撰文記者溫惠敏應連帶給付孫翠鳳小姐新台幣30萬元,並於中國時報、自由時報、聯合報、蘋果日報及壹週刊雜誌刊登道歉啟事;另孫翠鳳小姐對於壹週刊總編輯邱銘輝、顧問謝忠良、編輯徐文正、撰文記者溫惠敏提起刑事加重誹謗罪之告訴,亦委請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黃介南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該案現正由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辦中。

裁判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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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24日上午11時30分,李永然律師出席上海市委常委沙海林博士一行人的交流餐會,由沙海林常委帶領高亢書記、盧麗安會長、金雷處長、李驍東處長,此次前往台灣介紹「上海自由貿易示範區」的詳細情況,台灣則由江丙坤先生及數十位專家學者出席,交流相關議題,台灣的與會者也提出許多問題,彼此互相交流,讓台灣能對「上海自由貿易示範區」有更加清楚的認識與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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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台灣高等法院102年度重上更(二)字第104號判決,在沒有「物證」,僅憑證人李宗賢前後不一的證詞,即認定郭瑤琪前部長收受所謂的「二萬元美金」,判處郭瑤琪前部長「有期徒刑捌年,褫奪公權四年」,而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4887號判決,又對於郭瑤琪前部長所提上訴理由,未正確掌握法律,竟駁回郭瑤琪前部長的上訴,全案因而確定,造成郭瑤琪前部長的冤抑。

  二、本確定判決因出現「事實錯誤」,所以依據《刑事訴訟法》第420條第1項第2款、第6款規定:「有罪之判決確定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為受判決人之利益,得聲請再審:…二、原判決所憑之證言、鑑定或通譯已證明其為虛偽者。…六、發現確實之新證據,足認受有罪判決之人應受無罪、免訴、免刑或輕於原判決所認罪名之判決者」,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再審聲請(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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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2年12月12日經濟日報A17版記者陳美玲所撰「日勝生 打造青年住宅示範區」乙文報導,由日勝生集團所承攬的新北市中和、三重青年住宅近期陸續動工,日勝生董事長林榮顯表示,本案是台灣第一個青年住宅具有指標性意義,日勝生將融合集團事業體打造台灣第一個青年住宅示範區。該青年住宅結合日勝生集團五大事業體的強項,包括建築規劃、施工營造、購物商場、休閒旅館、物業管理等技術,傾全力打造全台第一個青年住宅示範區,響應政府社會住宅政策。

  林榮顯董事長強調,集團經營理念融入青年住宅後,擴大發展出六大理想指標:「節能減碳、健康居住、安全防災、永續生態、人本機能、在地樂活」等六項指標,全台首個青年住宅示範區不僅以高規格的黃金級綠建築興建智慧綠建築外,大樓更有24小時的住宅安全管理維護,以及防災避難監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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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2年12月11日工商時報A20版記者林淑慧所撰「台北房市投資評等下滑」乙文報導,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於民國102年12月10日發佈亞太區房地產市場新興趨勢調查,報告指出,明年亞太區最佳不動產投資市場前三名,分別由東京、上海及雅加達拿下,台北位居第16名。

  這項趨勢報告詢問超過250位亞太地區不動產專家,剖析亞太區22個主要城市的投資潛力。由於日本在首相安倍晉三祭出一連串刺激經濟方案下,日本不動產後市看漲,在綜合評比項目名列前茅,今年一舉躍升為第1名。受惠於較高的資金報酬率,上海的房地產持續吸引國際投資者,在投資前景中排名第二;雅加達因新建的商辦品質良好,業者對於商辦仍具高度需求,尤其是需求大於供給的中央商務區,因此在投資評比中名列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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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2年12月13日中國時報A4版記者邱文秀、陳文信所撰「文林苑案敗訴 王家痛心要上訴到底」乙文報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民國102年12月12日判決文林苑不同意戶王家提起的「撤銷拆除處分」敗訴。王家人與律師及支持者在自家組合屋舉行記者會,表示對判決結果感到痛心,將繼續上訴到底。

  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尊重司法判決,「文林苑」案例凸顯《都市更新條例》的瑕疵,盼立法院能盡速審查,修正遭大法官會議解釋為違憲的條文。目前有關《都更條例》修法,朝野立委加上政院版共有19個版本。雖然各版本的修正方向都在加強民眾權益的保障、並強化正當行政程序,但因為大法官認定違憲相關條文,必須在民國102年4月26日條文失效前完成修法。畢竟全面修法涉及70條增修條文,工程浩大,他建議先審查違憲相關條文,以利後續都更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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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2年12月16日經濟日報A17版記者陳美珍所撰「贈與節稅 把握年底黃金期」乙文報導,歲末年終正是黃金節稅月上場時機。財政部指出,民國103年個人贈與及婚嫁免稅額仍維持新台幣220萬元與100萬元不變,父母趁年底或子女婚嫁之便,可展開跨年贈與的財務移轉規劃。

  財政部即將在民國102年底公告明年最新的遺產及贈與稅的免稅額與扣除額,包括父母、配偶等扣除額,因消費者物價指數漲幅累計已逾10%,將隨漲幅連動調整以外,遺產稅及贈與稅的「免稅額」並未達到調整門檻,103年仍維持在每人新台幣1,200萬元與220萬元的水準,連續六年不變。財政部表示,贈與免稅額為按年度計算,全年未使用者,不得累計至下年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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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2年12月13日工商時報A5版記者呂雪彗所撰「李鴻源:都更條例 應分階段修法」乙文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民國102年12月12日審查「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由於行政院與立委共有20個版本,本會期難完成,內政部長李鴻源建議分階段修法,先審查民國103年4月26日即將失效部分違憲條文,以利都更計畫繼續推動。

  為先解決違憲條文將失效的部分,內政部因此參照大法官解釋文精神,修正11條條文,包括由主管機關組成更新審議委員會審核都更計畫,計畫核定前辦理聽證會,確保都更權利變換計畫等案件通知送達權利人。至事業概要都更同意比例門檻過低,從十分之一修正提高到十分之三(地主)或十分之五(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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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2年12月13日自由時報A1版記者徐義平所撰「公告現值調漲 土增稅暴增 全民齊加稅」乙文報導,近四年來土地公告現值調升幅度直追房價漲幅,雙北市皆創二十年來新高;房產業者直言,未來除民眾售屋的土增稅勢必大幅加重外,公告現值調升也將直接推高房屋稅的路段率及地價稅的公告地價調整幅度,造成持有稅也跟著從過去的「無感」、「微感」轉變成「有感」。根據信義房屋統計,台北市、新北市、桃園縣及台中市等四都,近四年公告現值增幅都超過五成,以新北市調升幅度最大、約六十九%。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經理蘇啟榮指出,民國102年8月「實價登錄」實施後,成為公部門掌握房屋實價、查估地價的有利工具,也藉此逐步調升公告現值以接近實價;明年調整後,雙北市平均公告現值將接近市價九成,預料民國104年後還會有調升空間。由於公告現值調漲幅度幾乎集中在近四年,因此在民國100年以前購屋的民眾,日後售屋將明顯感受到土增稅增加的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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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交通部郭瑤琪部長喊冤:

  民國102125日最高法院刑事第二庭以102年度台上字第4887號刑事判決,駁回郭瑤琪前部長的上訴,致其「收受賄賂罪」之台灣高院的有罪判決因而確定,其須被執行8年有期徒刑。面對此一結果,郭前部長大聲喊冤,她說:「沒有拿錢,怎麼被判8年徒刑確定?」

  按我國已將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成為國內法,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中規定:「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依法證實有罪之前,應有權被視為無罪。」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1項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前,推定其為無罪。」;此即「無罪推定原則」。而前述最高法院刑事判決是否有違「無罪推定原則」?即成為判斷郭前部長喊冤是否有理的主要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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