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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7年2月1日,永然第19期高中法律生活營進入第三天,第一堂課由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陳宜鴻律師為本期觀賞的法律電影「嫌豬手事件簿」其中法律問題進行解說,並讓同學們對於法律相關問題提問,陳律師再仔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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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堂課由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洪偉修律師帶領同學們學習法庭上的攻與防,將各隊分為原告、被告及法官組,以模擬案件進行辯論,洪律師也為同學們分析法律案件中攻防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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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勇敢的嘗試,才有可能看見與學習更多不一樣的可能。」這是實習前,給自己的督促,期望能在短暫的實習中,盡心獲得滿載的收穫。踏進事務所的每一天,面對每個學習任務與挑戰,說不緊張,是騙人的,因為不想遺漏掉任何能把事情做好的機會。

這九天的實習,非常感謝負責指導我的林岫萱律師,總是讓我有機會能在不同的文章、書狀撰寫與資料蒐集中,找到自己不足與可以更好的細節,也藉由親自帶我參與刑事的程序準備庭與到庭閱卷,讓我對於律師實際的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無論是與當事人間的互動,在庭上的用語與發言的時機等,都收穫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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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7年1月31日,永然第19期高中法律生活營進入第二天。
第一堂課由擔任法學雜誌總編輯的陳建宏先生主講「迎接法治道路的挑戰」,分析就讀法律未來的出路及以鼓勵學員應把握時間努力閱讀,增加自己的能力,才會有更好的人生。   

圖像裡可能有3 個人、大家坐著和室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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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31日下午2時,李永然律師出席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主辦「2018全球重要暨新興市場貿易環境與發展潛力調查報告--新南向價值鍵布商機」研究成果記者發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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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元月31日上午,台大醫院陳晉興主任的夫人蒞臨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由李永然律師接待,兩人並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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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31日上午9時30分,台大法律營透過永然法律基金會的安排前來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參訪,由李永然律師和林貴卿律師擔任講師,和同學分享法律的重要,學員們獲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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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30日下午,永然第19期高中生法律生活營舉行始業式,李永然律師特別感謝好友陳茂慶親臨現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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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第19期高中法律生活營於民國107年1月30日於成功高中展開,來自宜蘭、花蓮等地的同學一早搭乘火車前往台北,和北部的同學一起渡過四天的法律營隊活動。   

始業式於下午1時30分開始,永然法律基金會李永然董事長、成功高中游經祥校長、復興高中鄭雅芬校長、成功高中劉晶晶教務主任、吳薏莉學務主任及永然法律基金會黃淑嬪董事等人出席,李永然律師鼓勵同學們要勇於發問,游校長則希望同學能珍惜難得的機會,好好學習,鄭校長則感佩李永然律師的付出,提供同學這麼好的機會接觸法律,在貴賓致詞並合影後,永然第19期高中法律牛活營正式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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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岫萱律師、廖偲為同學

【案例】
小明一日收到欠稅通知,緊張得不知如何是好,印象中那天看新聞才報導行政執行署17年追討了新臺幣5千億元,如同一合法的國家討債集團;隔壁鄰居阿花聽到後驚呼:「欠稅會被抓去管收欸!現在天氣這麼冷,如果被管收,要在看守所待上三個月…」小明愈聽愈感頭皮發麻,身為市井小民,看似難逃。小明的兒子大寶聽到父親小明欠稅,深怕名下唯一的房子也會被查封,不知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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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0日晚間,李永然律師應邀出席海基會田董事長宴請財經法律顧問餐會,現場並頒贈聘書,田董事長與柯副董事長丶羅副秘書長丶管副秘書長丶李永然律師及在場幾位顧問一起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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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6年9月20日中國時報A12版記者張潼「拆違建有新招,拒開門也沒用」的報導,台北市市政會議通過《違章建築強制拆除遇阻礙處理作業流程》,其中像是過去屋內夾層、天井等違建,常因為必須進入室內遭到屋主拒絕而難以拆除,但將來北市府SOP上路之後,台北市建管處可以會同員警和鎖匠直接破門進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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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自動替代文字。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李永然律師、鍾亦庭律師

  依據民國106年9月1日自由時報A14版記者沈佩瑤所撰「知名車廠定型化契約 7家不合格」、106年9月1日中國時報A13版記者王超群所撰「不當使用個資 契約違規 知名車商入列」的報導,台北市法務局抽查18家知名品牌汽車業者契約規定,發現7家定型化契約不符規定,10家未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不合格比例高,台北市法務局提醒民眾買車簽約時注意「契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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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9日下午,李永然律師出席「第七屆大中華仲裁論壇」,以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常務理事兼兩岸經貿交流權益促進會創會理事長身分,報告「中國大陸一帶一路案略下,仲裁的角色與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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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訊/TRF台灣金融巨禍─一堂重創3700家台灣企業的課   (原文連結請擊入內)

「高獲利、高風險」,不僅是投資者心中的一把尺,也是一般人對許多投資商品怯步的原因,高風險不好承擔,要了解金融投資商品更是不容易。2014年有種金融商品大賣,它潛藏著投資者不明白的「獲利有上限,損失無下限」陷阱,有人在一個半月內賠了500萬美元,但這只是開始,最後他賠了1,800萬美元!請注意,計算單位是美元。這個商品就是本書的主角─TRF(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是一種以人民幣匯率走勢進行押注的「衍生性金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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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張則君

自二〇一四年起,國内多家銀行興起銷售一種以人民幣匯率走勢進行押注的「衍生性金融商品」TRF (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 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它潛藏著投資者不明白的「獲利有上限,損失無下限」陷阱,有人在一個半月内賠了五百萬美元,最後賠上了一千八百萬美元!

據統計,TRF總計虧損逾台幣二千 億元,受害企業超過三千七百家!TRF事件影響的不只是企業主,還包括他們旗下無數個家庭!究竟這場金融史上的巨禍如何產生?又該如何解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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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李永然律師、鍾亦庭律師
  依據民國106年9月13日蘋果日報即時新聞孫友廉、娛樂中心所撰「夏于喬父親轉賣凶宅 遭判刑1年2月」的報導,藝人夏于喬父親夏世紘(下稱夏男)遭控2013年2月底,跟男子陳重生(下稱陳男)一起集資200萬元購買新北市新莊區一處凶宅,再隱瞞凶宅資訊以400萬元賣出,賺取差價200萬元,夏男也分得160萬元,雖夏男否認,但陳男緊咬夏男知情,法院也考量兩人簽有合夥投資合約書等,依《刑法》詐欺取財罪判處夏男1年2月,須沒收不法所得1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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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聯合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6年9月13日經濟日報A14版記者徐碧華「外國人贈與境內財產,要稅」的報導,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民眾,如有外國人贈與在中華民國境內的財產,也要報繳「贈與稅」。

    有一外國人取得台灣居留證,在台灣擁有市價新台幣6000萬元的不動產,到櫃檯詢問要把不動產贈與給子女要不要繳贈與稅,官員答覆外國人贈與境內不動產仍適用相同的贈與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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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於中華民國106年9月10日陳志賢、王己由台北報導《境管濫用不賠 法界促修正》一文,律師李永然接受採訪後,於文中指出,限制出境嚴重侵害人民受憲法保障的遷徒自由、財產權等諸多權利,呼籲法務部及司法院在推動司法改革時,應儘速在刑訴法中增修限制出境處分相關規定,並適用法官保留原則,針對限制出境時間及次數交由法官審酌,才能進一步保障人權。

新聞報導連結: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910000304-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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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98日經濟日報A15版蘇秀慧、徐碧華記者所撰「個人仲介土地佣金 要稅」、「簽借據規避贈與 行不通」報導,台北國稅局最近查核一件土地整合案件,發現有兩筆資金轉入甲君帳戶,2014年轉入台幣(下同)760萬元,2015年轉入300萬元,都由土地的買方乙君帳戶直接轉帳匯入。國稅局詢問買方乙君,乙君表示,這是支付甲君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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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97日工商時報A4A5版袁延壽記者所撰「台開論壇 隈研吾談心靈建築」、王莫昀記者所撰「隈研吾心靈建築 與自然共生」等報導,日本國際建築大師隈研吾來台開「tidc花蓮論壇–國際大師與你談夢想」演講時強調,建築應要能為土地發聲、尊敬大自然,以「自然」為先,讓「環境」優先於「建築」,尋自然脈息構生,亦即應打造低調、隱身於自然的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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