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永然文化編輯部
在台灣,因刑事案件被羈押最後被判無罪的刑事被告,發生這種冤獄案件時,有原稱《冤獄賠償法》的《刑事補償法》可為救濟。在中國大陸,隨著經濟發展,對人權保障也逐步提升,目前則有大陸《國家賠償法》作為救濟。日前,大陸一件冤獄案賠償金額破紀錄,達268萬元人民幣。案主聶樹斌因故意殺人等罪被判處死刑,且已於1995年執行死刑完畢。不料時隔10年後,於2005年竟冒出真兇,法院改判聶樹斌無罪。於是聶樹斌母親依大陸《國家賠償法》提出國家賠償,最後總計獲得268萬人民幣的賠償費。這是大陸國家賠償史有史以來金額最高的賠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