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件起草之道
埃爾默‧都南、查爾斯‧福斯特著 陳曉昀譯﹝法律出版社出版﹞
1.文件起草分為「法律文件起草」和「訴狀起草」;前者包括:合同、遺囑…等;法律文件的起草涉及文件的構思和準備。起草文件的主要目的是確保文件的規定能起作用。
2.法律文件的目的:﹝1﹞為交易提供書面證據;﹝2﹞防止欺詐;﹝3﹞規定將來的權利和義務;﹝4﹞記錄已經協商好的權利和義務;﹝5﹞規定複雜交易的細節。
3.法律文件要求其「精確性」,法律文件不精確的原因為:﹝1﹞晦澀的語言;﹝2﹞含糊;﹝3﹞遺漏。
4.律師在法律文件上,一定要注意「語言的運用」,所使用的語言必須將文件中的觀念傳達給可能要面對的讀者;律師必須時刻記住:有此詞彙和術語在他自己看來含義明確,但對於閱讀文件的其他人來說可能是不明確的;只要有可能,就必須用非技術的,但是準確的語言將技術概念表達出來。
5.法律文件的起草階段
﹝1﹞準備提綱
﹝2﹞第一稿
﹝3﹞修改:﹝a﹞檢查實質性條款;﹝b﹞檢查清晰度;﹝c﹞檢查有效性;﹝d﹞檢查一致性;﹝e﹞檢查每個部分或章節;﹝f﹞檢查參考和前後對照;﹝g﹞檢查標點符號。
﹝4﹞第二稿
6.法律文件要重視外觀,良好的外觀有助於彌補令人不快的內容;想達到良好的外觀,要注意:
﹝1﹞紙張:文件應用質地好的白色A4紙;
﹝2﹞打印技術:要確保打印具有統一的質量,文件中使用的封面必須是便於閱讀的尺寸和類型
﹝3﹞列出內容:內容的清單應放在封面之後,如果條款和段落有簡短的、扼要的說明其內容的標題,那麼將這些標題列出來並加上頁碼,有助於讀者找到文件中相應的內容。
﹝4﹞將文件內容劃分成適當的條款、分條款、段落和分段落。
﹝5﹞標題:「標題」已經廣泛用於法律文件中的每個部分或章節或者每個條款的內容提供簡要的描述。
﹝6﹞附件:許多法律文件會附帶一些包含著與文件條款有關的材料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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