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辦理第16期律師職前訓練之基礎訓練課程,我再度受邀擔任課程講座,實在備感榮幸。

我於97年6月4日上午9時至12時,於台北律師公會為即將踏入律師界的後輩進行專題演講,主題為「事務所營運及管理」。將律師執行業務之型態、律師應該具備的基本人格特質、律師事務所的管理及業務的開展等作一詳細解說。

其中,在「律師事務所的管理」方面,涉及業務、事務所人員、當事人及品牌管理等層面,重要性無法言喻,因此我花了極大的篇幅在這方面多所著墨,希望能將箇中精神與要義傳達給學習律師們,並藉之與新世代彼此交流,共同加強事務所管理,期許未來能提供當事人更優良的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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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