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永然律師
一、前言
「麗水三十八」原本是台鐵廢棄不用的老舊宿舍,不少人曾在這裡為台灣鐵路貢獻了一輩子;這裡有棵60歲的老玉蘭樹,經過了一甲子的歲月仍然屹立著;這裡是台灣文學的溫床,孕育了豐富的思想與教育;這裡銜接著人文薈萃的師大文教區與繁華耀眼的信義商圈,在這瞬息萬變的大台北中,這個百坪大的小空間,乘載了多少歷史的軌跡與居民的記憶。它就是台北市麗水街38號,即「梅門德藝天地」。最近這地方不斷地被討論是否要保留;筆者擬從推動文化創意產的角度探討其保留的必要性。
二、李鳳山師父帶領弟子建立梅門德藝天地
台北市麗水街38號早期原是台鐵宿舍,過去也曾住過作者齊邦媛與其丈夫-已故台鐵前副局長羅裕昌先生。該宿舍於荒廢了近半世紀後,在民國98年間由「梅門一氣流行養生學苑」依都市閒置空間再利用的相關規定,向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承租,且於李鳳山師父的帶領下,召集全台各地三千名梅門義工共同揮汗完成園區的整建工作,將此地打造成一個文化、養生及教育的多元文創環境,使園區能浴火重生,並以嶄新的面貌重新問世。
園中可分為六大區域,分別是裝潢精緻典雅的「飲居」,有著各式茶飲和茶點;「食堂」,提供素食養生的美味佳餚;「廣業樓」,教授各種文化課程;「崇德樓」,是養生氣功教室,同時也是台灣文學之母-齊邦媛教授的故居;「善園」則為中式的庭院設計,入門處的五色石步道,象徵了人生的五種階段;以及「梅門賞廳」,每季推出不同文化主題的展覽,涵蓋國內外各類藝術品,並定期舉辦人文講座及親子活動,完全對外開放,讓社會大眾也能接受藝術文化的薰陶。李鳳山師父帶領弟子除了教導鍛鍊身體,更進而給予傳授道德及待人處世,對弟子們起了身教、言教的功效。
由上所述,可知「德藝天地」已是一在繁華鬧市中不受干擾的「文創園區」,不但留存了台鐵歷史的痕跡,也保留了老樹自然環境;不僅提供養生素食、茶藝品茗及氣功教學,更定期推出藝術展覽及人文講座,是一個讓台北市民能在喧鬧的都市生活中,找到原始靜謐的空間。這是有形兼無形的瑰寶,皆具有濃厚的文化價值,除了有著令人感恩思源的懷舊氛圍之外,亦能使人文藝術生生不息的創新與延續。
三、推廣文創產業已是國際社會發展之重要趨勢
其次「梅門德藝天地」因礙於租約到期,正面臨被收回的窘境,然因其具有「文創」、「人文」…等諸多價值,實有保存的必要。
按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5條明定:「本公約締約國確認人人有權: 一、(一) 參加文化生活;(二) 享受科學進步及其應用之惠;(三) 對其本人之任何科學、文學或藝術作品所獲得之精神與物質利益,享受保護之惠。二、本公約締約國為求充分實現此種權利而採取之步驟,應包括保存、發揚及傳播科學與文化所必要之辦法。三、本公約締約國承允尊重科學研究及創作活動所不可缺少之自由。四、本公約締約國確認鼓勵及發展科學文化方面國際接觸與合作之利。」由此可見,文化及藝術的保存、保護及傳播為國際社會奉行已久之潮流,而我國亦於民國98年由立法院三讀全文通過了兩項國際公約,並制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確定台灣有機會跟上國際保障經濟、社會、文化權利之腳步。
又由總統於民國99年2月3日公布《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該法於第1條開宗明義規定:「為促進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建構具有豐富文化及創意內涵之社會環境,運用科技與創新研發,健全文化創意產業人才培育,並積極開發國內外市場,特制定本法。」於該條例第2條又規定:「政府為推動文化創意產業,應加強藝術創作及文化保存、文化與科技結合,注重城鄉及區域均衡發展,並重視地方特色,提升國民文化素養及促進文化藝術普及,以符合國際潮流。」同條例第8條復規定:「政府應致力於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並保障其發展所需之經費。」而同條例第11條第2項更明定:「政府得協助地方政府、大專校院及文化創意事業充實文化創意人才,並鼓勵其建置文化創意產業相關發展設施,開設相關課程,或進行創意開發、實驗、創作與展演。」而觀諸《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於立法院制訂討論過程中,多位立法委員於會中表示,中國大陸的文創產業是4倍的成長,南韓則已躋身全球五大文化產業強國,在這些強敵環視之下,我國應盡全力讓傳統的影視及出版的產值得以發展至全世界。而對於新興的產業,尤其是與生活美學相關的事業,我們期待能以扶植品牌的這種心情來協助他們共渡難關,讓臺灣所謂的「軟實力、軟性國力」能真的弘揚於全球,這也有助於國民生命品質的提升。在國際上許多國家就文創產業已有很好的成就,社會大眾也認為臺灣應該朝文化創意產業方向推動。
無論是國際公約,抑或是台灣的立法趨勢,再再顯示出文化、藝術及創意的重要性。國家在建設發展過程中,除了硬體設備實力的增強外,「軟實力」的強化是更重要的課題。如何提升人民的整體素質以及社會的層次,決定了一個國家在國際間的高度,因此政府在政策方向的決定上,「拚文化」的重要性,絕不亞於外界聲浪高喊的「拚經濟」。而社會企業、NGO團體、文化創意產業等民間力量,亦有助於政府進行經濟發展,故對於社會公益團體及文化事業所孕育的社會力量,政府實應予以高度的支持與鼓勵。
四、切勿為台鐵財政問題,而扼殺了梅門「德藝天地」的文化創新
目前台鐵所面臨之財務赤字問題,已不是變賣一兩筆土地所能緩解;其市場競爭力已被高鐵及客運所削弱,而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局部改變,是無法扭轉台鐵的年年虧損及負債千億元,赤字高築的現況。而台鐵應有一個通盤性的檢討計畫,可能是持股比例的調整;可能是公私協力的配合;抑或是統籌現有資源做更有效的利用。不斷的變賣資產或土地作為償債應急的需要,絕非釜底抽薪的根本解決之道。
就「麗水街38號」台鐵所有之土地,既於民國98年間與「梅門一氣流行養生學苑」簽訂基本合約三年之租約,後經延展兩年,於民國104年底租約到期後,台鐵欲將土地收回改建大樓,剷平這個過去幾經辛苦建立起的文創園區,拆除台北市都市中難得的一塊樂土。形式上,台鐵係按契約合法主張其權利,但實質上則是違反其政策的一致性,更扼殺了梅門「德藝天地」此一文創的發展契機。
五、以「看守內閣」角度觀之
又再以目前在新總統將於今年5月20日就任之前夕,如以「看守內閣」之角度觀之,台灣現正處於政黨輪替之過渡期間,此時執政之國民黨政府稱之為「看守內閣」 (caretaker government/cabinet)。所謂「看守內閣」係指因改選而產生新政府後,在權力過渡時期之政府型態,此時執政政府之權力行使除國家緊急狀態外,僅限於常態性及持續性之行政事務,所有重大人事、預算執行及重大決策皆應暫停,待新政府順應民意制定新政策執行之。
有關台鐵財政赤字問題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之方向,因涉及重大決策、產業發展及龐大資金之配置,看守內閣應遵從民主政治及責任政治之原則,負有權力節制之義務。就其是否應依約拆除還地等事項,應待新政府執政後,擬定新的施政方向,再就此一結構性的問題提出全面性的解決方法。
六、結語
綜上所述,重視文化創意產業,無疑已是國際間發展之趨勢,台灣在簽署聯合國兩公約,並就文創產業立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專法規範後,有幸能擠身此等保障經社文基本權利之進步國家的一員。「軟實力」的提升,是充實人民的素養及社會的素質,是為社會進步的一大推力。
台灣擁有許多民間的資源,都致力於將台灣社會變得更好、變得更美。「梅門」即為其中之一,其將位於「台北市麗水街38號」原台鐵宿舍,於荒廢近半世紀後的空間,打造為大都市中一塊世外桃源,這個以養生、文化、藝術、懷舊及教育為中心理念的文創園區,實在值得被妥善的保存下來。
台灣鐵路自台灣發展初期,即扮演著重要交通命脈的角色,多少家庭靠其餬口,台鐵也肩負著建設台灣的重要責任。時至今日,由於社會發展潮流的變遷,國家社會發展的重心已由硬體轉向軟體,但此種轉變並不意味著淘汰,而是另一種轉機。台鐵若能繼續支持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則實為台灣人民之福;而保存梅門「德藝天地」正是支持文化創意產業的具體行動!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