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6日,我應台北縣泰山鄉公所之邀,前往其所主辦的「98年度公寓大廈法律講座」演講,題目為「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處理模式」。

目前公寓大廈管理缺失仍多,致爭議頻傳,我在該講座中,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內的法規條文,包含住戶(或區分所有權人)之權利與義務、管理組織與規約、如何決定公寓大廈管理費用、住戶之罰則、常見之糾紛等,以淺顯易懂的講述方式與圖表,及實例解析,將法律觀念傳達給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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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