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7日下午2時,我與同仁陳宜鴻律師一同赴聯合報演講「如何因應房屋預售新制」。

由於近日不動產交易活絡,房屋預售買賣契約之糾紛亦實有所聞。此次內容主要針對內政部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於民國98年10月30日公告修正並於「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進行探討,本次修正重點:應記載事項增修「契約審閱期」、「房地出售面積及認定標準」、「房屋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共有部分分別計列價款」、「買方遲延利息調降為萬分之二」等。因「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屬強制規定,於其公布並施行後,建商實應事先瞭解並遵守相關內容,俾免違反而衍生爭議;消費者亦應加以注意,以免權益受損。

講座中,與會人士提出問題如下:

1.      十八貸款約定如何處理?

2.       建商交屋後,代收接管管委會一事,那共有部份之點交該如何處理?

3.      何謂點次處理?

4.      建設公司當初將大公、小公之電費,以住戶數向電力公司報備,以戶數分擔,但住戶大小坪數差很多,如何變更大公由管理費共同支付。

5.      約定專用之土地分管,住戶與建商有規約,草約在買賣契約約定定之。

6.      約定專用之後,院有土地分管協議,後院門隔牆,市府以違反公寓大廈條款第八條第二項告發之,以違建增建罰款四萬元,住戶如何主張所有權人既得權?

7.      主要常見買方可主張契約無效的情形有哪些?(若超過幾樣的明顯瑕疵)。

8.      若有非立即可查覺的損壞,但已過保固期限要如何維權?(水管在正常使用之下,兩年即容易堵塞)

9.      地下室(大公)面積以連續外壁心線計算,如建設公司以連續壁外圍計算灌虛坪,是否法律可新訂明確退價公平機規定。

10.  保固期限內,地下室外牆持續漏水,請問:建商是否有責修復?其修復工法是否可作要求?若持續修復多年無法改善,有何權利可請求建商解決?

11.  房屋平台非避難平台,於買賣契約中已記載使用權,為毗鄰戶使用,可否作其它使用可?如採光罩?

12.  35年向太平洋建設買14樓預售屋,最近才知沒有停車位,及屋頂使用權,怎麼辦?

13.  如果預售屋交屋時,瓦斯通管費要由買方付3萬多元合理嗎?

14.  當大樓如要改建,要注意什麼權益?

15.  34年舊公寓買賣外牆水泥塊掉落,除事先告之買方以外,還要修繕處理好才能交屋嗎?

16.  土增稅xxx日已移轉,等到交屋時才發現?有救嗎?

17.  公設未做好,我要求七成貸及撥付xx?

18.  國宅管理,政府有國宅管理案利,予於優惠住戶(中低收入者),現政府強力推動轉型為「一般社區管理」,其原有優惠自然取消。影響住戶權益甚大,此種作法有無違失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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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