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國10237日經濟日報A2版記者宋建生的報導,建商推案購買容積將會有新的管道,台中市預定於民國10251日起實施全國始創的容積移轉新規定,計畫成立第一家「容積銀行」,建商將來將可透過台中市政府購買容積,如此一來價格將更透明且更方便。

    但建築業界強烈要求政府尊重「市場機制」,擔心一旦容積價格由台中市政府掌控,很可能成為政府控管房地產市場的打手,未來房市熱絡政府就調高容積價格,不利整體市場發展。對此,台中市都發局長何肇喜表示,市府不會與民爭利硬性規定建商非得向市府購買,但容積銀行的價格會較市場便宜,使建商不必受制於掮客漫天叫價。

    依據新修正的《台中市實施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及作業要點》於10251日上路,這項新規定最大的特色就是過去就規定以「道路」換取容積率,現在範圍大幅擴大,將來老樹生長地、公園、兒童遊樂場、人行廣場、綠地等公共設施用地均可換取容積率。容積範圍擴大後,容積銀行將成為一個「大水庫」,可移轉的容積市值超過新台幣1500億元。

    因此根據新的容積移轉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可以將容積率賣給需要的建商,如此建商就可以蓋比較高的樓,也可以捐給政府換取容積率蓋房子,政府可以加速取得公設用地;並且,新法也規定,捐「道路用地」最多只能換取原規定一半的建築容積,另一半必須用「公設地」來換取,以加速政府取得「公設用地」。

    筆者認為,這樣的修法值得鼓勵,不但可以保護老樹,又可以加速政府取得公設保留地,對於地主或是全民都有利!!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容積移轉與變動」已在國內吵得沸沸揚揚,對此一問題政府應全盤規劃,且勿與民爭利;又容積獎勵不宜浮濫,才不會破壞都市計劃的容積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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