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國102320日工商時報A21版記者崔慈悌的報導,監察院經過調查發現經建會之下的「國發基金」擁有台北市精華地區15筆房地,依據去年的公告現值即逾新台幣41億元,但卻長期閒置、長滿雜草,於民國102321日通過糾正案,而經建會則表示,已經透過設定地上權等方式進行開發。

  監察院於民國102319日通過監察委員吳豐山的提案,認為經建會身兼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專案小組的成員卻對自己經管的基金資產嚴重閒置。根據查核,發現該基金固定資產中有一筆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段一小段等103筆土地,面積約有20388坪,以及台北市寶慶路3號聯合辦公大樓等49筆房屋及建築,面積約10786坪,另外位於中山區共15筆房地,長期荒蕪閒置,導致髒亂殘破不堪。

  依據調查,除了兩筆道路用地外,其餘都是住宅區或住商混合使用分區的土地,共計13073平方公尺,依據101年公告現值計算,閒置土地資產總額已高達415千餘萬元,但近10年來管理績效卻只有新台幣3600多萬元。經建會表示由於本來構想將松山區民生段的土地交換外交部中山區長安段土地,供該會整體規劃興建大樓,但未獲立法院通過,加上經建會歷任主委想法不同,導致遲遲未能積極使用。

  經建會在被監察院約談時表示,目前已規劃一些活化方案,包括設定「地上權」開發「興建國發會公廳舍」、協調外交部結合其鄰接土地合併規劃開發為「服務業高值化經營模式實驗場域」、或結合中華經濟研究院、商業發展研究院等智庫機構共同開發「國家發展創新研究園區」,不過無論如何,目前都還在研議構想階段,尚未確定開發方向,監察院則希望行政院能盡速檢討,讓這些精華地區的土地可以有效開發利用。

  筆者認為,國有非公用土地依《國有財產法》可以採取「標租」、「委託經營」或「設定地上權」的方式進行開發,由於精華地區土地有限、地價高昂,而政府機關擁有這些土地卻又不積極開發利用,實在可惜,期盼將來可以透過設定地上權的方式讓民間可以參與開發,才能夠有效促成國有土地的開發利用!!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政府掌握龐大國有非公用土地,未善加利用、活化,創造財源,卻處處與民爭利,巧立名目項企業及人民收取稅費非常不足取,監察委員的糾正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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