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文
部落格全站分類:職場甘苦
2013年8月4日下午1時30分,李永然律師與彭郁欣律師一同前往天元宮,進行法律講座,講題為「民眾對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及企業法人的須知」,將民眾常聽到的這些名詞,以淺顯易懂的解釋讓現場聽眾更容易了解。 本次講演的大網有:法人的定義、合夥性質、公司法人的特性、法人的種類、法人的設立、法人的能力、法人的責任、社員的地位......等。 現場民眾反應熱烈,演講至下午3時30分順利結束,與會者並與兩位律師合影留念。
永遠自然─李永然律師部落格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