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永然律師/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

  中華人權協會為秉持「在地關懷」與向東台灣普及人權的目標,成立了「東台灣人權論壇」,並敦請林國泰大律師擔任東台灣人權論壇主任委員,期望結合東台灣的人才資源,關懷東台灣在地的人權問題,進一步實踐我國人權的保障工作。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31條、第95條修正條文增訂原住民、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於審判中或偵查中都應有辯護人或律師到場辯護,以及民國102年4月1日起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委託「法律扶助基金會」之原住民專案,促使原住民案件量急速增加,為提昇律師承辦原民案件之專業職能,將以研討會的形式辦理原住民相關法令研習課程。

  在研討會中,第一場議題由台灣花蓮地方法院湯文章庭長將分享對於「現行法制度下對於原住民族權益保障」此一議題發表論文,從《原住民族基本法》或《憲法》的精神,以及現行法制度下對於原住民權益保障之趨勢帶領大家通盤認識原住民相關法令。

  第二場議題,本會理事蔡志偉教授則聚焦於「經實務承認之原住民族習慣」,以「蔡忠誠案」為例,最高法院做出的判決即認定不管是前膛槍或後膛槍,只要原民自製的獵槍及子彈是供作生活工具之用,就不應課予刑責;花蓮縣秀林鄉銅門部落的「林木運出銅門部落」事件也曾引發之《原住民族基本法》中關於原住民傳統領域之爭議。本會理事蔡志偉教授將介紹經實務承認之原住民族習慣及具體案例,讓與會人員更能了解原住民族相關習慣及法律。

  關於原住民族人權的保護與法令的完善一直是國內大家關注的重要議題,希望能藉由這次研討會更強化各界對於東台灣及原住民族各項人權訴求之關注,並增進各機關團體對於原住民相關法律有更深之認識,俾以建立原住民族人權保障之共識。本次座談會由中華人權協會「東台灣人權論壇」、「花蓮律師公會」及「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共同主辦,以及各界學者專家、來賓之參與,本協會由衷地感謝大家熱烈的支持及參與,預祝本次論壇能圓滿順利;並期待未來能就人權的其他議題再舉辦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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