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4年9月1日中國時報B1版記者陳芃所撰「營業性廚房違建 10月起強拆」的報導,繼226處屋頂違建專案後,台北市建管處接下來將鎖定421處「營業性廚房違建」,已發函要求業主於民國104年9月30日前自行移除爐具設備或全部拆除,否則將於同年10月1日起將開始強制拆除,還要收取代拆費用。台北市建管處使用科長洪德豪表示,營業性廚房違建行之有年,多是餐飲業者在建物周邊增設空間,擺放爐具、烤箱等設備,當廚房使用。台北市建管處已列管421處,並依據該專案計畫內容,若是民國94年以後搭建,一律拆除;民國93年以前興建,則需移除瓦斯爐具、烤箱等設備,並由建管處拍照存證,列為後續查處對象。按照建管處日前在網站公布的名單,421處中有137處都可緩拆。目前已陸續發函通知違建所有人,須在民國104年9月30日前自行改善完畢,否則10月1日起建管處會派工強制拆除,並收取代拆費用,預計同年12月底前全部執行完畢。

  台北市政府針對違建,從頂樓違建拆除、到《台北市政府遏止新增違章建築處理措施》(該措施主要針對民國104年9月1日起拿到使用執照的建築物,在進行第1次登記或日後買賣、贈與等移轉時,必須檢附建築師出具的3個月內無違章建築證明)、再到現在營業性廚房拆除違建。筆者認為日後無論建商及住戶切勿心存僥倖,一定要按建築相關規定使用土地及建物,以避免日後衍生出更多糾紛!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違章建築」一直是台灣的大問題,由於政府長期以來選擇性及未能貫徹執法的問題,造成違建日益嚴重,現又突然嚴格起來,民眾還是遵守《建築法》不要有違建,才能安全居住,安心生活!

......................................................................................................

2F14

你家違建拆不拆?──違章建築實例法律百問

作者:林旺根

書號:2F14

定價:340元(購書請洽永然文化)

  近年來,連續發生違建大火造成傷亡慘重事件,終於引起社會對違章建築的關注與撻伐。繼台北市政府於民國104年3月雷令風行通令違建戶限期主動拆除奏效後,從中央到地方政府,彷彿上緊發條、重新「動」了起來。全國的違建類型究竟有哪些?你家的房子算不算違建?買到頂樓加蓋、一樓加蓋、工業住宅、夾層屋、農舍變豪宅……,到底是賺到,還是「剉咧等」?未來政策及修法走向如何?無論您是既成或妾身未明的違建戶,還是即將購屋自住、投資買賣的消費者、投資客,甚至仲介、裝修業者及建商,違建問題都再不容忽視!開卷不求人,100多道違建法律實問實答,立即解開您心中疑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李永然律師 的頭像
    李永然律師

    永遠自然─李永然律師部落格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