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4年11月14日自由時報A9版記者張立勳所撰「微風2館爆200坪違建 市府開罰」的報導,位在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的「微風廣場」2館昨遭議員王威中、高嘉瑜踢爆,2人指出,館內原本應有14個法定停車位和1條防火巷,200坪空間竟被包覆成商場,出租給韓國知名潮流服飾,台北市建管處會勘後認定為違建,已依《建築法》開罰新台幣30萬,限期一周內改善。

  王威中議員表示,承租商場的韓國業者每月向微風支付租金,他質疑,微風當初向地主承租、規畫時,應該就知道占用法定停車位和防火巷,但卻仍藐視法令轉租賺錢,目前裡頭服飾品牌包括MIXXO、SPAO及盧戈咖啡。高嘉瑜議員則表示,市府放任大違建在東區街頭,完全沒有查報紀錄,她認為已涉及包庇、圖利,要求北市政風處著手調查,痛批財團為賺錢,無視法規罔顧市民安全。

  筆者認為違章建築除了結構安全問題外,也易衍生公共安全問題,尤其商場易產生大量的流動人口,如真發生火災、地震等災害,違章建築往往會讓商場民眾逃生不易,造成重大災情;對此,北市府對商場或賣場的違建拆除執行應更甚於一般房屋的違建!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民眾或企業應逐漸建立對建築物合法使用的觀念,我國的《建築法》已實施十年,建築物一定要依照「使用執照」的用途使用,切勿擅自搭建「違建」,政府也依「依法執行」,民眾或企業才不會有僥倖的心理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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