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8月10日工商時報A4版記者朱漢崙所撰「社會住宅融資平台 利率1%」的報導,內政部本身已有「住宅基金,大致有新台幣300多億元的財源,但社會住宅目前所規劃的財務融資需求,就算其中一部分依賴現成的餘屋供應,也得花上新台幣3,000億元來蓋新的社會住宅,因此內政部才另起爐灶,推出新的「社會住宅融資平台」。知情人士透露,在融資平台上,興建社會住宅的融資還款時程將長達50年,至於利率目前可能有兩種作法,一種是直接將利率訂在1%,另一種則是不另訂利率條件,完全比照一般地方政府標借的模式,由決標結果來決定利率水準。

  相關人士指出,目前除了合庫銀行已向新北市、桃園市洽商為該兩市進行社會住宅的融資,包括北市、台中、高雄、台南等其他四都及其他縣市,內政部希望透過「社會住宅融資平台」來媒合地方政府興建社會住宅的借款需求。內政部對此也將訂定家戶所得的門檻,倘若租客住一段時間後,所得收入已超過該門檻,就不能再續租,政府或代管機構也須把所管理的社宅再轉租給其他符合所得條件的其他租客。

  筆者認為政府現在正積極規劃推動社會住宅,無論是「興建」或「包租代管」等方式,並搭配低利率的社會住宅貸款,將可以帶動民眾購置或承租社會住宅,只要完整的配套措施都盡完善,應可以大幅降低台灣目前居住所產生的社會問題。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過去有些教授大喊居住正義,並催政府進行打房,這並非正確方向,其實保障「居住權」,有賴《住宅法》的落實,《住宅法》中有一部是「補助」,另一部分則是「社會住宅」,政府用心推動,將來才能讓弱勢者的居住權獲得保障,台灣加油、台灣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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