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永然律師 、陳贈吉律師

【問題】

  甲公司為了向消費者說明其生產之A產品所具有的特性,以及A產品與乙公司生產的B產品規格上可以相容,甲公司是否可以使用乙公司或B產品之商標?

【解析】

  我國現行《商標法》第35條規定:「商標權人於經註冊指定之商品或服務,取得商標權。除本法第三十六條另有規定外,下列情形,應經商標權人之同意:⋯⋯」,同法第36條第1項規定:「下列情形,不受他人商標權之效力所拘束:一、以符合商業交易習慣之誠實信用方法,表示自己之姓名、名稱,或其商品或服務之名稱、形狀、品質、性質、特性、用途、產地或其他有關商品或服務本身之說明,非作為商標使用者。⋯⋯」。

  依據上述條文的立法理由說明,「商標合理使用」包括「描述性合理使用」及「指示性合理使用」兩種。「描述性合理使用」乃指以他人商標來描述自己商品或服務之名稱、形狀、品質、性質、特性、產地等,此種方式並非利用他人商標以指示商品或服務來源之功能,而只是純粹用來說明自己商品或服務本身,而不屬於商標權效力之拘束範圍。又「指示性合理使用」則是指以他人之商標,指示該他人(即商標權人)或該他人之商品或服務,用來表示自己商品或服務之品質、性質、特性、用途等,大多出現於比較性廣告、維修服務,或表示自己零組件產品與商標權人之產品相容等情況。」

  此外,依據智慧財產法院的見解,若以商標的文字或圖形所具有的「原始意義」,來表示有關商品或服務本身的說明,既非作為商標使用以指示商品或服務來源,消費者也不會因此對商品或服務來源發生混淆誤認之虞,即不是「商標權效力」可以拘束的範圍。是否符合商業交易習慣的誠實信用方法,應視行為人於使用時,客觀上是否符合一般商業誠實標示習慣,有無意圖影射或攀附他人商標的商譽;若其使用僅為說明其商品或服務,且不使作為商標使用,則不會使消費者誤認其作為指示商品或服務來源之識別標識,且不會構成商品或服務來源之混淆,才可主張「合理使用」(智慧財產法院105年度民商訴字第29號民事判決參照)。

  因此,在使用他人商標時,必須符合《商標法》第36條第1項的「描述性合理使用」或「指示性合理使用」,或者是以該商標文字或圖形的「原始意義」,用以說明商品或服務本身,而非將他人商標用以指示商品或服務來源,不致於使消費者對於商品或服務來源發生混淆或誤認之虞,方屬對於他人商標的合理使用,而不受他人商標權之效力所拘束。

.....................................................................................................................................................

跟著律師訂契約--智慧財產權契約
作者:劉麗雲
出版日期:2005/02二版 書號:2W02
定價:250元

  智財權範圍廣,包括著作權、專利、商標、營業祕密等,各領域之法律及智識均屬專業,要一蹴可及並不容易。然於工作、公司經營上,與合作對象簽訂一份「智慧財產權契約」常有之事,如何了解這門專業的技術語言,據而撰擬出符合企業主意思的契約?本書作者執業律師多年,後轉任科技公司,對智財權契約涉獵頗深,乃整理科技業常見之契約14份,以法律為基礎,每份契約先陳述簡易的擬約要點,再附契約範例,讓讀者了解智財法規在該份契約中的精神及掌握契約之基本模式,以便參考運用。

智慧財產權法隨觀──著作權法篇
作者:蔡信章
書號:1N06
定價:500元
  「智慧財產權法」近來已成新興且最夯的法律顯學,尤以《著作權法》與日常生活最是息息相關。本書之寫作及編纂,即是以《著作權法》為核心,採逐條釋義方式,就法文之立法理由、主管機關智慧財產局之函釋和司法實務之見解,佐以具體案例加以說明、論述,俾便讀者一窺《著作權法》之全貌。

智財權小六法新編
作者:李永然、謝顯榮主編‧陳麗桂助編
出版日期‧2005/10初版
書號:1V14
定價:400元
  法規彙編的效用在於容易查詢、歸類完整、方便找到所有相關的法條、解釋令、裁判等。尤其是21世紀商業競爭,智慧財產過招便能決定孰能勝出的情形下,智慧財產的研發、行銷與管理,異常重要。精選一本好用的智財權法規彙編隨時查閱,勢不可缺。
  《智財權小六法新編》特輯錄智財五大法——專利、商標、著作權、公平交易及營業祕密法之立法意旨、最近一次修正理由、相關之大法官會議解釋、司法院解釋、最高法院判例、最高行政法院判例、主管機關之行政函釋等,共精挑32種法規。並選錄巴黎公約、伯恩公約、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在我國加入WTO之後,亦產生會員國相互適用之問題,規定如何,盡在本書。
  本書秉持永然文化實用原則,將本書編輯成輕、薄、精、細的精緻開本,11cm×17.5cm大小,一手可握、易於攜帶、容易查閱,並提供二次索取最新修訂法規資料的機會,半年一次,延伸本書的使用期限。

著作權法與你
作者:李永然、洪菁黛合著
出版日期:2003/11
書號:2B11-1
定價:220元
  資訊發達的現代社會中,報章雜誌、電腦網路等媒體資訊的運用不可遏止,所以智慧財產權的觀念興盛起來,不具備相關的法律知識,動輒得咎,舉例而言,download網路的資料放在自己的文章中發表,有沒問題?出資請人寫文章,著作權算誰的?爸爸的遺作,著作權歸誰?諸如此類的問題,考驗著e世代的我們,一不小心,除了花錢賠償外,還可能構成牢獄之災,這都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本書作者李永然律師執業多年,深諳著作權問題越來越多樣化、複雜,爭議金額更驚人,乃邀集另兩位作者共同將活生生的實例32個案加以編寫並解析、附契約書,供讀者實際運用。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