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永然聯合地政士事務所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724日自由時報A1版林惠琴記者所撰「農地違建 7萬公頃 首波將從違法工廠開刀拆除」、B4版林惠琴記者所撰「地去年520後新增286棟佔用農地違法工廠 全數要拆」、聯合報A6版董俞佳等記者所撰「農地非法工廠 新增286棟?」、民國106719日工商時報A19版呂雪彗記者所撰「違章工廠合法化 周四拍板」報導,為解決農地佔用問題,農委會昨表示,行政院已召集相關部會研商,行政院長林全拍板定案,民國105520日後,農地上新增的違法工廠將全數拆除,初估拆除成本超過7億元。

 

  行政院農委會表示,全國有1.3萬公頃農地遭非法工廠占用,透過內政部國土監測系統比對後,去年520後,有16縣市的農地都疑似出現新違建,彰化109棟最多,高雄市、台南市、屏東縣、花蓮縣也都在20幾件以上,將待地方政府進一步現場勘查判定是否確為違建。

 

  而農委會日前拋出農地非法工廠合法化兩配套措施,第一是業者須付變更地目價差到「農地保護基金」,第二是民國105520後非法工廠即報即拆。行政院跨部會專案小組已提出未來方案,首先先公布去年520後新違建資料,正在蓋的即報即拆,已蓋好的由地方政府祭罰鍰,業者若再不處理就斷水斷電,甚至拆除。

 

  地方政府點出兩項擔憂,一是沒經費,另一是無法落實公權力。行政院農委會說,經費可優先從「罰鍰」支應,如果不夠,就由地方政府的「農業發展基金」支應,再不夠,就由中央的「農發基金」協助;目前不管是《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建築法》、《違章建築處理辦法》、《工廠管理輔導法》等,都有明確規定可進行處理,未來中央政府會公開資料協助地方政府執行公權力。

 

  另外針對長久占用農地逾3.8萬家未登記工廠或近7千家臨時登記工廠,農委會要求繳交生態補償金換合法化,業者除得繳納生態補償費及回饋金,還得做好復育供農業生產。有官員表示,回饋金是依公告現值的50%繳交,但生態補償費,是以變更工業與農地用地差價乘以企業工廠面積,再加上違規占用年限處罰,交換合法化。以此方式計算,很多業者要付代價均逾新台幣2,000萬元,經部憂影響其合法化意願。

 

  筆者認為,農地違建工廠亂象已久,要解決應不容易,但總需要開頭,期望政府展現公權力,確保農業永續以及糧食安全,國土也會長治久安。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比較不樂觀,因為台灣選舉太多,地方政府往往礙於「選舉」考量,難以貫徹「公權力」,導致「違法」、「違規」使用的情形,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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